【大紀元2011年09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王文穎綜合報導)一名前香港警務高級督察,早前被裁定協助及教唆他人製造毒品罪名成立,昨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3年9個月。
法官判刑時說,被告在言語上促使一名男子製造毒品,明顯是想在犯罪得益中分一杯羹。又說雖然有關情節,並非同類案件中最嚴重,但是由於被告是高級警務人員,是維護法紀最前線的人,所以被告的行為嚴重。不過,考慮到被告由被拘捕到審訊,時間長達3年多,所以減刑3個月。
案情透露,42歲被告林冠樺,案發時為長沙灣警署的偵緝高級督察。於07年8月至10月期間,至少4次與一名毒販見面,會面期間,討論如何採購在越南製造冰毒所需的原材料,但從未向警方匯報有關事情。
被告於07年11月30日被廉政公署人員拘捕。廉署人員搜查被告的住所,發現一盒名為World’s Most Dangerous Drugs電視節目的錄影帶,以及被告的個人電腦存有一些製造「冰」毒的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