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加名稅」叫停 「月餅稅」風波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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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9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敬一報導)伴隨《新婚姻法解釋(三)》而衍生出來的房產「加名稅」,南京市地稅局一週三變,終在財政部與國稅總局聯合發佈通知後,結束此次「加名稅」徵收的鬧劇。隨著中秋節的臨近,關於徵收「月餅稅」的問題也在社會上引起一場不大不小的風波。

《海力網-半島晨報》報導,9月1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了《關於房屋、土地權屬由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契稅政策的通知》,通知顯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的,免徵契稅,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南方都市報》報導,徵收房產「加名稅」,最初消息來源是8月23日南京市地稅局,僅過一天,南京市地稅局又改口「稅務總局正在著手研究具體意見, 待正式意見明確後,地稅部門將按上級規定執行」。8月25日,國家稅務總局表示:「南京房產證加名徵契稅,屬於地方政府稅收行為,短期來看,恐怕不可能在全國範圍內推行類似政策。」而到了28日,南京市地稅局又稱「暫不徵收」房產加名稅。南京市地稅局在房產「加名稅」的問題上演繹「一週三變」。

大陸民眾表示,稅收就是從百姓腰包掏錢,從百姓口中奪食。也不能這樣急不可待,這樣視同兒戲。見錢眼紅,權力可行,也要找好「藉口」再下手,稅局就是虎口。

北京律師認為,稅收是關係一個國家每一個人的切實利益的大事,是要依法而行的。南京地稅地方政府這樣僅憑領導一句話,就隨意執行。法律上是說不過去的,嚴格地說可以追究領導和奉命行事的人的責任的,這是法令政策。

《大洋網》報導,地方稅務機關徵收的所謂稅款,並不符合授權,他們應該等到財政部和國稅總局的明確規定後再行實施。這些地方稅務部門的「搶收」行為造成了很大的輿論反彈,破壞了整個稅收秩序。利用公權力謀取部門甚至是個人私利。

被「月餅稅」引起熱議

中秋節將近,很多企業都將向職工發放月餅,小小月餅需要徵稅卻引起了軒然大波。

在某知名網站的微博上16000多線民參與的「公司發月餅該不該繳納”月餅稅”」的投票中,92%的線民都表示不該徵收,認為該徵收和不好說的線民僅各佔4%。

《法制晚報》報導,一個月薪4000元的公司職員,價值300元的月餅被計入月薪計稅後,大概要為這一盒月餅繳45元的「月餅稅」。而收入在 6800元左右的白領,原本只需繳720元的個稅,但因為這盒300元的月餅,收入超過7000元,就要按照20%的比例繳個稅,需要繳納1020元的個稅,其中要為這盒月餅掏60元的個稅。不少白領紛紛表示慶倖,稱還好公司發的月餅不算太貴,不然要為一盒不需要的月餅繳上百元的稅就太不值了(編者註:此 計算方式未按9月1日起實施的新個稅起徵點計算)。

《今日早報》稅務部門證實公司給員工發放月餅等福利,個人需繳納個稅。大多數的白領對於「被月餅稅」並不知情,都以為是免費福利。一些白領稱每年個人福利總價值可達上萬元,如果個稅按最低標準10%來計算,一年被「福利稅」上千元。

上海電腦公司王先生表示,逢年過節單位發點柴米油鹽、月餅之類的東西,大家都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 都是員工自己的錢。可是這些錢是單位替你做主,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稅務部門計入個稅,我們真還不知情。

「月餅稅」被線民普遍口誅筆伐:「個人所得稅太重。吃著我們鍋裏的,看著我們碗裏的,還要摳我們嘴裏的,生活好難啊!」網易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網友「冷靜後的清醒」說道。

有線民認為,很多月餅在包裝上「華而不實」,「高價位」基點繳稅讓人情何以堪。署名「畢舸」的博客指出,就像前兩天有關婚前房屋產權加名徵稅一樣,月餅稅依然讓民眾產生明顯的不滿情緒。「月餅稅」讓月餅變了味。

署名「月兒彎彎」的微博指出,當蘊含豐富文化魅力與厚重歷史沉澱,象徵豐收團圓、親情美滿的中秋月餅淪為徵稅的道具時,寄寓的傳統文化元素也會漸漸淡薄,當作為「團圓節」的中秋佳節充滿了為「福利月餅」避稅而苦苦掙扎的消費者時,不知還有多少價值寄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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