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安裝交通攝像頭受「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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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9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澳大利亞阿德雷德編譯報導)最新披露的文件顯示,阿德雷德有很多危險的交通路口沒有安裝紅燈攝像頭,原因是安裝地點的選擇標準除了傷亡率之外,還包括該地點如發生交通事故對南澳政府造成的經濟損失。

據《廣告人報》(The Advertiser)報導,直到目前,安裝交通攝像頭的地點選擇依據對於包括「機動車輛行業協會」(Motor Trades Association)在內的很多團體來說都是一個謎,許多交通流量大的路口並沒有被視作具有高事故風險從而配備攝像頭。然而近日南澳機動車輛行業協會根據「自由信息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獲得了相關文件,文件的內容令該協會感到疑慮。南澳政府一直聲稱,攝像頭的使用是為了在最危險路口的降低傷亡,但該文件顯示,攝像頭安裝地點的選擇亦基於事故對政府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財產的損壞情況。

例如,Hindmarsh區的South Rd和Manton St的交叉路口是阿德雷德交通事故發生最多的地點,但由於這裡對政府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僅排在第29位,因而沒有安裝攝像頭。Fulham Park區的Grange Rd 和Tapleys Hill Rd的事故率高居第三,但因其可能造成的損失僅在第45位而同樣沒有安裝攝像頭。
與道路安全沒有直接關係的事故經濟損失因素包括維修受損的政府基礎設施成本費用,和「機動車輛事故委員會」(Motor Accident Commission)的運作費用。機動車輛行業協會稱,選擇安裝地點時的考慮非安全因素很可能也有一定道理,但須向公眾說明。

最近一次確定攝像頭安裝地點是在2009年,當時的交通部長歐布萊恩(Michael O’Brien)曾宣稱,攝像頭會被安裝在「可能發生嚴重傷亡事故的地方」 。

南澳交通廳的發言人承認,在選擇交通攝像頭安裝地點時,除了考慮道路安全因素外,也將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因素考慮在內。他表示,其它交通管理部門也是使用此衡量標準,但預計此標準會有所變動,即加大對人身傷亡考慮因素的比重。

「家庭第一」黨(Family First)的立法會成員布羅肯謝爾(Robert Brokenshire)一貫主張反對安裝交通攝像頭。他認為該文件顯示經濟因素影響著安裝地點的選擇。他指出:「至少有20個安裝攝像頭的路口在10年內沒有死亡事故,但在其它沒有考慮或被拒絕安裝攝像頭的地點卻有18起死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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