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海外國民行使總統選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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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9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吳蔚溪邁阿密報導)9月18日下午,駐邁阿密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的金志遠組長,在位於珊瑚泉市的佛州文化中心向部份與會的中華民國海外國民解答了關於中華民國海外國民行使第十三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的一系列問題。

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發佈「中華民國第十三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投票日訂於2012年1月14日,並自2011年9月15日至12月5日前受理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申請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登記。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曾在國內設有戶籍6個月以上,但現已遷出國外之海外僑民擬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者,務必於本(2011)年9月15日至12月5日前向其最後遷出國外時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

申請登記可以郵寄方式、親自或委託親友辦理。應備表件包括申請書、有效中華民國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及寫明申請人姓名地址之回郵信封(免貼郵票),委託他人辦理登記者並應檢附委託書。申請書及委託書可自中央選舉委員會網站(//www.cec.gov.tw)及僑務委員會網站(//www.ocac.gov.tw)下載使用。

本次總統、副總統選舉係與第8屆立法委員選舉合併舉行,惟戶籍已遷出國外之海外僑民申請返國行使選舉權,僅適用於總統副總統選舉,不包括立法委員選舉。

相關資訊請上網站 www.ocac.net/miami,或電(305)443 – 8917轉118查詢。

海外國民可以從中央選舉委員會網站(http://www.cec.gov.tw),查詢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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