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9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張敬仁編譯報導)自1999年中共開始大規模殘酷迫害法輪功以來,數以千計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被關押、酷刑折磨。為了躲避迫害,很多法輪功學員來到了韓國,但是目前僅有1名法輪功學員通過法律訴訟獲得了韓國難民資格。同時,韓國政府將10名在韓國沒有合法身份的法輪功學員遣返回中國。9月6日,韓國法務部工作人員強行闖入一名法輪功學員K某家中將其逮捕,目前K某被關押在外國人拘留中心,隨時面臨被遣返回中國的危險。
繼歐洲議會議員Roger Helmer先生公開致信韓國政府,呼籲韓國政府尊重人權之後,近日歐洲議會副主席愛德華‧麥克米蘭-史考特先生也寫信給韓國總統李明博,呼籲韓國政府保護在韓國的法輪功學員,信件譯文如下:
親愛的總統先生:
我以歐洲議會負責民主人權事務的副主席的身份懇請您關注在韓國尋求庇護的中國籍法輪功的困境。在過去幾年,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遣返回中國,這讓他們陷入了極度的危險之中。
我確信您知道從1999年起,法輪功–一個和平的佛家修煉功法被中共殘酷迫害的事實。在歐洲以及在我於2006最近一次到訪北京和亞洲的時候,我和很多法輪功學員見過面。在北京和我見面的多數法輪功學員僅僅因為這一點而失蹤或者是被關進了勞改營。
更加嚴重的是有關活體摘除法輪學員器官的報導,因為法輪功學員不吸煙、不喝酒以及良好的生活方式,他們的身體非常健康。報導中指出:「自從1999年以來,活體摘除法輪學員器官導致無法估計數字的大量的法輪功學員死亡。他們的器官包括腎臟、肝臟、眼角膜以及心臟被秘密地摘除後高價販賣。」
我相信這說明殘忍的中共政權是不會區分重點的以及普通的法輪功學員的,對他們來講任何法輪功學員都是威脅以及罪犯,因此法輪功學員不分重點與普通學員都有可能被關押以及酷刑虐待,因為這場迫害的目的是摧毀他們的精神信仰。
儘管法輪功學員在中國處境艱難,大約100名法輪功學員在韓國的難民申請幾乎都被拒絕。韓國政府的做法有悖於2009年關於難民與其他人難民地位確立以及處理的條例草案的第三條,其內容如下:
第三條(沒有駁回)
不得遣返難民和其他人至以下國家:
1.一個人的生命或自由可能由於種族、宗教、國籍、特別社會群體成員身份以及政治見解而受到威脅的國家。
2.一個人會遭受酷刑折磨、非人虐待、懲罰以及韓國已經認可的協定以及條約涉及的類似對待的國家。
3.一個人有可能會因為上述1~2條所述的原因被遣返致第三國的國家。
在過去的50年裡,韓國在人權以及民主方面有了非常大的進步,為鄰國樹立了非常好的榜樣,比如韓國已經簽署了不同的有關難民和酷刑的國際條約。因為這些事實,我肯請您重新考慮一下貴國的給予法輪功難民庇護的現狀,不區分他們的社會地位,確保他們不會被遣返到有可能讓他們面臨迫害、監禁以及酷刑折磨的中國。
誠摯的
歐洲議會副主席愛德華‧麥克米蘭-史考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