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9月10日訊】近年來,涉及中國的跨國行賄活動引起英美等西方國家的重視。世界各國現正倣傚美國立法管理並大力查緝,以收遏阻之效。
現今,世界各國的司法單位已經越來越重視國際交易間的賄賂問題。1977年後,美國開始制定了《海外反腐敗行為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簡稱為FCPA),現正引起世界各國的傚法,而英國的反賄賂法也在今年7月1日生效。主要的重點在於:如果美國或英國公司涉及賄賂,即使是通過第三方代理人,公司仍然必須負起法律責任。
知名跨國企業在中國行賄受罰
《金融時報》7月18日報導,根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簡稱SEC)的紀錄,IBM曾經用兩種方式賄賂亞洲政府官員﹕交給旅行社祕密資金以支付出國觀光旅遊的費用,還有在停車場移交塞滿鈔票的購物袋。
今年3月,IBM公司支付了1,000萬美元的罰款,以和解違反美國《海外反腐敗行為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簡稱為FCPA) 的民事指控。訴狀指出,IBM子公司及一家IBM擁有多數股權的合資企業員工,在1998到2009年期間,提供現金、不當禮物、旅遊、娛樂,招待中國和南韓政府官員。
IBM不是唯一一家因涉嫌賄賂而受到懲罰的美國公司。根據美國司法部消息,加州能源產品製造商麥克斯韋技術公司(Maxwell Technologies)支付了將近1,500萬美元,以和解為了贏得銷售電力基礎設施給中國國營企業而虛報合同價格的刑事和民事的指控。
2009年,知名的法國公司阿爾卡特-朗訊 (Alcatel-Lucent) 公司同意以罰款和解涉嫌違反美國《海外反腐敗行為法》的指控。美國監管人員發現,這個電訊集團安排北京官員的參觀工廠和培訓行程,大多時間卻是在迪斯尼、環球影城或在拉斯維加斯。
美國反賄賂官員近期加大力度調查違反FCPA的案件。根據紐約的Weil, Gotshal & Manges律師事務所的說法,美國司法部和證券交易委員會去年共調查了74個案件,而在五年以前只有12個案件。
對在海外做生意的企業來說,無論是跨國公司或規模較小的投資公司,這個問題變得更複雜。即使是款待客戶觀光旅遊,都可能帶來麻煩。
據Baker & McKenzie律師事務所的說法,確實在美國FCPA法下和解的六個大公司當中的五個,總部位於美國以外地區。例如西門子(Siemens),被指控不當支付給阿根廷、孟加拉、伊拉克和其他地方的官員以便贏得合同。西門子在美國和德國支付最大金額的罰款,總共是16億美元。
其他政府正在倣傚美國,英國的反賄賂法在7月1日生效。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簡稱OECD)也起草一些反賄賂的規定。透明國際組織(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指出,在OECD的成員國家中,有七國積極反賄賂執法,21國很少或根本沒有,其餘九國則是部分執法。
藝術品、紅酒成當紅賄賂手段
賄賂不再只是涉及成袋的現金或是把百元鈔票藏入剛烤好的中國月餅中而已。賄賂金額已經越來越高。在中國受歡迎的官員行賄方法之一是送昂貴的藝術品。
然後這個官員會把藝術品放在拍賣行出售,於是贈送者會再為這個藝術品支付一次款項給官員,且在境外付款。
類似的情況也適用於昂貴的葡萄酒。有些外國銀行在中國分公司的經理辦公室看起來像簡直酒鋪,有一大堆昂貴的酒可以帶到宴會,或用來建立關係。
反賄賂調查勢頭增大
1977年,當美國飛機製造商洛克希德(Lockheed)向日本政界所做的不當支付被揭發之後,美國開始制定FCPA。之後,FCPA並沒有起到什麼大的效應,直到最近它的意義才開始顯現出來。美國司法部在2009年成立了一個FCPA專門單位,隔年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也成立了FCPA單位。
這些反賄賂調查通常聚焦於銷售過程。一位華盛頓的律師說:「它有點像釣魚上鉤,在調查中,一個線索會導出另一個。」由於公司通常害怕被定罪會導致關門,所以他們迫切想要和解,而不是對控訴提出質疑,有些甚至自我坦白希望獲得寬恕處理。
監管機構估計,每年商場賄賂金額大約是一萬億美元,和解賄賂指控支付的金額在過去三年不過30億美元,可以說是杯水車薪。
另一個公司急於和解賄賂指控的理由是﹕以無知的理由辯解在法律上是無效的。如果一家藥物生產者僱用第三方分銷者,賄賂醫院官員把它們的藥物放在架上,那家公司仍然會遭到指控,理由是它內部控制管理不彰。香港的Davis Polk & Wardwell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李庫勒(Mark Lehmkuhler)說:「那是問題所在之處。」決定做這類事的公司,經常把骯髒的責任推給第三方。
當這些反賄賂調查勢頭增大之際,投資廠商以及公司變得更小心。Ropes & Gray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戈埃爾(Asheesh Goel)說:「一些公司只好放棄交易。」
例如一家美國私人股權投資公司從一家北京電壓調節器公司的競標退出,因為它沒有時間去處理相關手續以向中國國營企業官員證明支付是合法的。這家北京公司最後以6億美元賣給一個歐洲的投資者。◇
本文轉載自《新紀元週刊》236期【西方看中國】欄目(2011/08/11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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