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瀑:綁架藉口何其荒唐

飛瀑

【大紀元2011年08月08日訊】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對法輪功開始了全國性的迫害。至今,迫害進行了整整十二年,而且還在進行中。為甚麼要迫害這樣一群只為做好人的普通民眾呢?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日,法輪大法明慧網上有幾篇揭露迫害的文章,涉及到中共綁架法輪功學員時的所謂藉口。我們一塊看一看。

《黑龍江富錦市惡警魏利研迫害善良農民》一文中說到,富錦市興隆崗鎮宏偉村的農民田士武,在中共迫害法輪功之初很不理解,於是萌生了探索真相的念頭,抱著這樣的想法他看起了《轉法輪》。誰知越看越放不下。他感覺《轉法輪》這本教人向善做好人的書,內涵廣大,用語言無法形容。他按照《轉法輪》的要求做一個好人,不喝酒、不打麻將、不偷不摸、不佔別人的便宜,生活十分簡樸。鄉親們都說:小田人真本份,成天就知道幹活,甚麼不好的習性都找不到他。

可是田士武看法輪功書籍的事傳到了興隆崗派出所所長魏利研的耳朵裡。今年四月份,魏利研帶四、五個警察開車來到田士武家,當時田士武沒在家,警察進屋沒出示任何證件就開始翻箱倒櫃,把田士武看的大法書翻出來往地上一擺進行錄像。警察王洪波邊錄像邊說:「就憑這幾本書就夠判他五、六年了。」

今年六月二十九日晚七點三十分左右,魏利研和王洪波跑到田士武家將他綁架。綁架時對田士武連拖帶打,魏利研還拿出手槍進行威逼。

田士武這個案件相當典型,人家自己在家看書怎麼了?惹著誰了?警察卻說:「就憑這幾本書就夠判他五、六年了。」

警察何止是不讓老百姓看法輪功的書,連書中講的真善忍中共都不允許說的。

另一篇文章揭露的是河南省鶴壁市惡警張滿倉惡行(《河南鶴壁市惡警張滿倉惡行纍纍》)。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九日下午快下班時,馬志莉正在商店工作,鶴壁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張滿倉帶領一夥便衣突然闖入,將她綁架,並於次日早上抄了馬志莉的家。在甚麼都沒有搜到的情況下,張滿倉就以馬志莉口袋裡有幾張真相幣為由把她投入看守所。馬志莉家人質問張滿倉:「修煉『真善忍』有甚麼錯?」張滿倉氣勢洶洶地說:「就憑你傳播『真善忍』三個字,我就可以抓你!」

真善忍有甚麼錯?這三個字可是中國傳統文化的精華啊,當然也是法輪功學員修煉必須遵從的修煉原則。怎麼說說真善忍就要抓人?

這一天的報導中,還有一個綁架案也相當離奇。二零一一年三月底,法輪功學員尹光華、王貴啟到塘沽區杭州道派出所辦理戶口事宜。警察一看是煉法輪功的,就夥同國保支隊把他倆強行非法拘禁起來。然後強行翻看他們所帶的私人物品。並把王貴啟的家門鑰匙搶走,一夥人興師動眾地抄家去了。

派出所的警察一看是修煉法輪功的就先拘禁、後抄家,這是甚麼規定?這些警察怎麼有這麼大的職權?誰給了他們作惡的權力?

在《五六月間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案例概述》中,有一個章節專門揭露這些綁架的荒唐藉口的。其中有這麼兩例:

邪惡之徒第三次綁架江蘇興化市吳錦蓮老人時,沒出示任何法律文書,沒有任何法律手續,僅口頭表示因為老人看了「全球華人新年晚會」。

黑龍江大慶市警察姜立新等人被人指問為甚麼抓捕法輪功學員石晶時,其回答的理由竟然是「有人報警說石晶家總來人」。石晶的親友感到憤怒:石晶的父親剛去世不久,母親又是半身不遂,親戚朋友常來看望怎麼就成了罪過?為甚麼法輪功學員家就不能來人?

因為老人看了一台晚會就能當成綁架的藉口,這真是天下奇聞。更讓人不可思議的是綁架石晶的藉口:石晶家總來人。誰家沒有個親戚朋友?互相走動一下也成綁架的藉口?

「家裏總來人」能成綁架的藉口,那麼法輪功學員出去走個親訪個友會不會成為迫害的藉口?《黑龍江湯原看守所強行注射藥物 宋慧蘭被迫害致殘》中,講到宋慧蘭被綁架時,她自述到: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我去橫頭山辦事,臨時住在朋友家。十二月十三日上午九點左右,橫頭山派出所警察來到朋友家,將我綁架到樺川縣看守所非法關押。

「我是一個六十多歲的農村老太太,從未做過任何違法的事,只是到朋友家串門,就被無辜綁架。在綁架過程中,橫頭山警察未拿出自己的證件和任何的法律文書,也沒有說明非法抓人的理由,強行將我帶走。而且至今我也沒看見關於我的所謂『犯罪事實的法律文書』。」

綁架案可不是那麼簡單的把人綁架走就完事了。非法劫持之後,中共惡徒們還會對他們施以極殘忍的酷刑。就說這個宋慧蘭,她在看守所遭到的迫害相當野蠻,還被打了毒針。一條腿從小腿以下到腳尖,完全成炭黑色,按醫生的說法:腿已經廢了,面臨著截肢。

「家裏總來人」能成為迫害的藉口,到親友家裏去也能被作為綁架的藉口,那麼在家裏不動會不會遭到迫害呢?

《七旬農婦被綁架到洗腦班 丈夫憤怒提控告》中說,四川成都溫江區踏水鄉七十歲農婦駱玉英在家正做飯呢,惡人就將她綁架了。「610」洗腦班人員殷得財、包小牧等公開宣稱:非法關押駱玉英的目的就是要逼她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

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多狠毒啊!家裏有書被綁架,說說真善忍被綁架,看臺晚會被綁架,到派出所辦理戶口被綁架,家裏來人也成綁架的藉口,到別人家裏也會被綁架,在自己家裏做著飯都能被綁架,那麼還有甚麼情況不會成為迫害的藉口呢?這只是我們從明慧網上一天的報導中摘錄下來的例子,那些沒有被摘錄的迫害藉口還有許多呢。十二年來對法輪功學員的綁架中,有哪一例不是橫加的罪名呢?又有哪一個藉口不是荒唐透頂的呢?

然而這樣的荒唐卻能持續十二年,而且還在持續著。這樣的荒唐綁架案不早該結束了嗎?它的存在和持續是我們每一個中國人的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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