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8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王文穎綜合報道)外傭居港權司法覆核案件,控辯雙方昨日完成結案陳詞,高等法院法官林文瀚將於下月底前作出書面判決。
昨日的半日聆訊,代表外傭的大律師李志喜繼續陳詞,回應政府代表律師彭力克指立法機關回歸前已有權界定何謂「通常居港」的說法。她指,《入境條例》下,外傭來港有限制,不能成為永久居民,她認為立法機構可以根據《基本法》第24條,核實香港永久居民的資格,但沒有權界定哪些人沒有通常居港的資格。
但法官林文瀚質疑,如果立法機構沒有權力限制,就很奇怪。李志喜就指,入境處長是有權限制,但不排除會受到法律挑戰,例如拒絕一些法輪功人士入境等。
這宗關係到全港外傭有沒有居留權的官司,用了2日半時間審理。案中關鍵是《入境條例》不當外傭在香港工作是通常居住有沒有違憲。
法官林文瀚指出,有關案件的法律問題,押後裁決,希望9月底前作出書面判決。他表示,另外2宗外傭申請居港權的司法覆核案已排期在10月審理,他希望9月底在2宗案件開審前,對《入境條例》有沒有違憲作出裁決。
至於一旦裁定條例違憲,首個入稟的外傭Vallejos是否即時取得居港權,抑或發還落到人事登記審裁處重審,法官會在10月審理另外2宗個案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