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高等法院保留與馬國交換難民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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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8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祁文悉尼編譯報導)澳洲高等法庭(The High Court)將在8月31日就澳洲與馬來西亞交換難民的提議做出決定。

據澳洲廣播電台報導,針對澳洲與馬來西亞簽訂的難民交換協定是否會危及澳洲的國際義務一事,23日經過一天半時間的聽證會後,澳洲高等法院保留其決議。

該協議在之前簽署後,抵聖誕島尋求庇護者的律師們警告,澳洲不能保證具有發送難民到馬來西亞的權利。但聯邦總檢察長賈格勒 (Steven Gagler)在法庭上說,情況並非如此。

賈格勒先生說,馬來西亞作為一個合適的目的地協議和聲明,是合法的並符合澳大利亞應承擔的聯合國難民公約的義務。他表示,澳洲所承擔的唯一義務是確保那些有充分理由受到迫害的人,獲得保護。

他在法庭申訴,澳洲可以宣佈將尋求庇護者發送到另一個國家,一個合適的地方,不管它是否簽署了公約或有相關的國內法律,就如同和瑙魯島的情況一樣。

政府發送尋求庇護者到馬來西亞的計劃將保留,直到澳洲高等法庭做出最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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