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日報導】(中央社台北2日電)北京「京華時報」報導,前中國移動黨組書記、副總經理張春江因貪污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他的辯護律師表示,張春江已放棄上訴。
53歲的張春江在案發前曾歷任遼寧省郵電管理局副局長、信息產業部副部長、中國網絡(網路)通信集團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後任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黨組書記、副總經理。
去年9月10日,張春江因涉嫌受賄罪被逮捕。據報導,張春江目前羈押在秦城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