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商城人強烈要求釋放洪茂先(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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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8月18日訊】抓捕洪茂先(軒)的真正原因

2008年下半年村委會換屆選舉前夕,商城縣伏山鄉楓樹村的老百姓一齊要求選舉委員會和伏山鄉政府讓洪茂軒擔任楓樹村村支書兼主任,村民代表李華安找到選舉委員會遞交了村民聯名推舉信,聯名推舉信轉到鄉黨委書記劉奇手裡,劉奇說:就算我同意洪茂軒當村委會主任,縣委縣政府也不會答應!

2002年「伏山事件」之後,楓樹村的村支書兼主任先是由鄉民政所所長王中效兼任,後來由鄉幹部胡小飛兼任。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主任必須是本村人,而且必須由本村村民召開村民大會公開投票選舉產生。

商城縣縣委縣政府及伏山鄉黨委政府之所以讓鄉幹部胡小飛和王中效兼任楓樹村的村支書兼主任,目的就是不讓老百姓擁戴的洪茂軒掌權!

今年(2011年)7月1日至明年12月31日是這一屆區縣人大代表換屆選舉的時間,一個月之前,商城縣伏山鄉很多農民準備聯名推舉洪茂軒為縣級人大代表。其實洪茂軒本人因為身體原因不想參選人大代表,但商城縣縣委縣政府得知老百姓要聯名推舉洪茂軒為縣級人大代表後,害怕得要死,後來竟然抓捕了洪茂軒。

抓捕洪茂先(軒)的經過

洪茂軒是2011年8月4日夜晚被抓捕的,據楓樹村的一些黨員透露:7月中旬前後,兼任楓樹村村支書和村主任鄉幹部胡小飛曾找到他們,說上面已經秘密的開除了洪茂軒的黨籍,胡小飛要求這些黨員們在8月中旬站出來向楓樹村的全體村民證明洪茂軒的黨籍被開除了;8月中旬之前一定要保密,這些共產黨員當時不知道胡小飛葫蘆裡賣的是甚麼藥,胡小飛神神秘秘的對他們說:「這是黨的紀律!」

8月4日抓捕了洪茂軒之後,這些共產黨員才知道胡小飛秘密開除洪茂軒黨籍的意圖——好抓捕洪茂軒(共產黨員不能抓捕)!

出於對洪茂軒的愛戴和對商城縣縣委縣政府卑劣行徑的憤恨,這些共產黨員便透露出了胡小飛按照商城縣縣委縣政府的刻意安排「秘密」開除洪茂軒黨籍的真實意圖。

按照中國共產黨黨章規定,開除共產黨黨員的黨籍時必須召開黨組成員會議,在會議上要向被開除黨籍的人宣佈開除其黨籍的原因;並讓被開除黨籍的人申辯。為了不讓老百姓推舉洪茂軒當選縣級人大代表,剝奪洪茂軒「被選舉」的民主權利;為了順理成章的抓捕陷害洪茂軒,商城縣縣委縣政府及公安局一夥人開除洪茂軒的黨籍時而絲毫不顧「中國共產黨黨章」的規定!

要剝奪洪茂軒的「人權」,必須首先剝奪洪茂軒的「黨權」!

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抓捕後的24小時之內辦案人員必須問訊,告知其當事人被抓的原因及其權利,洪茂軒是8月4日被抓的,8月8日才開始第一次問訊。

公安局的辦案人員抓洪茂軒時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手續,第二天在家屬追要下才給了逮捕通知書,8月8日才讓洪茂軒在逮捕通知書上簽字。這些做法程序上已經違規,商城縣公安局是怎麼辦案的?

抓捕洪茂先(軒)的藉口

洪茂軒是因為2002年的「伏山事件」被商城縣公安局以「妨害公務罪」抓捕的。
2011年8月16日上午,洪茂軒的代理律師到商城縣公安局遞交取保候審申請書時問:「伏山事件」9年之久,為甚麼現在才抓捕洪茂軒?公安局的人說這是公安部統一部署的追捕負案在逃的清網行動。2002年「伏山事件」之後洪茂軒就在「通緝」之列。

「伏山事件」之後,洪茂軒一直在家,沒有外出, 2005年更換身份證時還到鄉派出所照了相,「通緝」從何而來?洪茂軒「負案在逃」純屬於無稽之談,商城縣公安局的人信口雌黃而臉不紅!

「伏山事件」發生前夕,洪茂軒只是在眾目睽睽之下宣傳13號文件,他是怎麼「妨害公務」的呢?商城縣公檢法大隊人馬當時又是怎樣執行公務的呢?執行的又是甚麼樣的公務?

老百姓有目共睹:商城縣公檢法大隊人馬到了伏山鄉楓樹村、徐堰村之後,到處劈門砸鎖、翻牆入室的搜刮搶掠,一群地地道道的強盜和土匪!當成千上萬的老百姓準備圍剿這群土匪時,還是洪茂軒當眾勸說大家保持冷靜,放了他們;
時至今日,商城縣的公檢法不但不感激洪茂軒,反而還要加害洪茂軒,真是豈有此理!

洪茂先(軒)一家兩代人為共產黨立下汗馬功勞

洪茂軒的父親在1948年解放商城縣的戰鬥中打斷了右臂,落下了殘疾,共產黨建立政權的初期,任商城縣公安局局長。洪茂軒本人19歲就參了軍,在對越自衛還擊戰中負傷,並榮立三等功,洪茂軒因此而火線入黨。

2002年的「伏山事件」之前,洪茂軒之所以站出來宣傳13號文件,完全是出於對共產黨高度負責的責任心所驅使,因為商城縣縣委縣政府及各鄉村幹部們的胡作非為已經導致官民矛盾突出,嚴重的危及到了共產黨的執政地位和商城縣的社會穩定。

就是洪茂軒這樣的一位兩代人為共產黨做出貢獻的、忠於共產黨的戰鬥英雄,為了反對地方政府的腐敗,維護共產黨的執政地位,竟然被開除黨籍後又遭到逮捕陷害。

中國有正義感的共產黨員們,你們還能相信中國共產黨嗎?你們還能相信這個政府嗎?洪茂先(軒)身體有病,承受不了牢獄的摧殘和折磨,所以商城縣公安局必須在一個月之內釋放洪茂軒。

得知洪茂軒8月4日夜晚遭到商城縣公安局逮捕後,伏山鄉楓樹村、徐堰村的老百姓義憤填膺,很快的將消息傳遍了商城縣和其他地方,商城縣的部份維權代表召集在一齊,商量營救洪茂軒的辦法。大家決定安排律師介入,首先通過律師的調查還原2002年「伏山事件」的事實真相,揭露商城縣公檢法歪曲事實、掩蓋罪行、執法犯法的瀆法嘴臉;並由維權代表向商城縣縣委縣政府、商城縣公安局發出通牒:在一個月之內必須釋放洪茂軒。否則,商城縣的人民就:

一、在全縣範圍內廣泛的聯名,要求釋放洪茂軒。
二、著手組織伏山鄉農民集會,爭取全縣人民參與,一個月之後一定能夠到商城縣縣委縣政府門口及商城縣公安局門口抗議。
三、造萬民冊,用聯名舉薦、公投的方式推舉(因為政府方面違反選舉規則,不發選票)固始縣維權農民周德才為我們信陽市的全國人大代表。
四、選出20名共產黨員代表到北京上訪。

商城縣公安局一個月之內釋放洪茂軒的話,以上四點行動可以取消。

商城縣人民

(責任編輯:鄭正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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