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警方公佈「環頸炸彈」嫌疑犯作案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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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8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何蔚悉尼編譯報導)悉尼「環頸炸彈案」嫌疑犯保羅-迪格 -皮特斯於8月16日在美國肯塔基州被逮捕後的十六個小時,當地法庭就案件進行了十多分鐘的聽證會。穿著短褲和襯衫,臉色蒼白的皮特斯雙手戴著手銬出席了 庭審。澳洲警方將需要兩個月的時間完成引渡的程序,在此期間,皮特斯將繼續被拘押直到10月14日。

據澳洲廣播電台消息,澳洲警方在塔基州路易斯維爾地方法庭庭審的同時,公佈了作案嫌疑人皮特斯作案細節。

報道說「法官惠倫(Dave Whalen)表示,聽證會上的指控與提出的引渡要求是他所遇到的一個很不尋常的案件。彼特斯的辯護律師考克斯(Scott Cox)也表示,這些指控不是他的辯護人所熟悉的,這完全與50歲的皮特斯的行為做事不相符。律師考克斯還說,彼得斯是一個信譽良好的澳大利亞銀行投資家,沒有任何犯罪記錄。

澳洲警方向法庭提供了有十二頁紙的詳細細節的指控書。 其中說,8月3日,皮特斯頭戴一頂彩色條紋的遮臉帽(balaclava)拿著一個黑色鋁質的棒球棒進入悉尼北岸莫斯曼的普爾沃家。

警方說,他將一個黑盒子頂住18歲的梅德琳•普爾沃(Madeleine Pulver)的喉嚨,把它與自行車鏈連接起來,並固定住。

他還用一條掛繩栓了一個 USB記憶棒和一個塑料文件套在梅德琳的脖子上。他告訴她:「數到200,我會回來」。

之後,當梅德琳大聲叫喊後,甚麼也沒發生,她拉下了栓在脖子上的文件,看到上面有 「爆炸」的字樣,她理解為她的脖子上被安置了炸彈。警方說,她打電話告訴父親,普爾沃先生馬上報了警。當他們來到普爾沃家時,少女正在痛哭。

警方的指控書說,作案者留下紙條說:「內有強大爆炸性的新技術塑料炸彈,盒子具有誘殺裝置,如果你遵循它指示,可以安全打開。」

警方指控書還說,案發前的幾天,在芝加哥機場的電腦上建立的一個電子郵件地址被留下作為聯繫方式。

警方說,彼得斯先生在作案後的一小時,在圖書館和一個錄像店使用電腦查看了該電子郵件地址,看普爾沃是否作了答覆。

警方還表示,進一步的調查發現彼特斯用他的聯邦銀行萬事達卡購買了棒球棒和掛繩等在襲擊中使用的東西。

當彼得斯先生在八月8日乘坐美國聯合航空公司的航班離開澳洲時,警方相信他就是嫌疑人。他們跟蹤他到路易斯維爾北部的他的前妻家。

一名美國聯邦調查局的特工開車經過那棟房子,注意到在後院有一個男子符合所描繪的彼得斯的特徵。

於是,逮捕和引渡的程序付之實行。在澳洲時間8月16日早上5點半,美國聯邦調查局警察在肯塔基州路易斯維爾的皮爾斯前妻家將其逮捕。

案件背景
8月3日, 18歲少女梅德琳•普爾沃在悉尼北岸莫斯曼家中被一名蒙面入侵者在脖子上繞上了一個炸彈。經過10小時後,警方拆除了該「炸彈」併發現其中沒有含任何爆炸物。

此案件由於非常見的作案方法和對受害者可能造成的巨大危害而成為備受關注的犯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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