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12年賴昌星遭遣返 罪行牽連高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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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8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葉淑貞編譯報導)在加拿大歷經十二年引渡官司的抗爭後,中國首號經濟逃犯賴昌星在7月23日被遣送回中國,面臨著賄賂的指控控訴。據中共官方的《中國日報》(China Daily)報導,賴被控操作走私金額高達100億美元。

賴經營的走私集團涉嫌在汽車、石油等行業進行賄賂,層面涉及到當局最高層。根據中共喉舌新華社報導,總計有包括海關、警察及政府部門等超過600個官員受到調查,有300人因為涉嫌賴的走私交易而遭到懲罰。

根據《美聯社》近期報導,52歲的賴昌星回到北京後,預期將面臨賄賂、走私及逃稅的控訴。為說服加拿大法院引渡賴回國,中共向加國方面保證,賴不會被判死刑。

為避免被遣送回國,賴昌星爭辯在中國會面臨死刑或遭到酷刑,而且不可能獲得公平的審判。但是在7月21日,當溫哥華一個聯邦法院裁定,賴不應該被當成難民,且堅持把他驅逐出境之後,結束了那個官司。

在中央電視台的電視畫面上,出現了警察緊緊握住賴的手臂,護送他離開加航(Air Canada)飛機的那一幕。矮胖且禿頭的賴看起來很平靜,但是當警察宣讀他的權利,包括聘請律師的權利,卻相當機警。

賴對於自己無法獲得公平審判及被判死刑的擔憂並非空穴來風。中國比其他國家執行更多的死刑,其中包括許多罪刑遠不及賴的經濟罪犯。

賴的犯罪行為發生在廈門,其所在的福建省是中國此類犯罪活動最猖獗的省份,在這個地區幾乎每週都出現銀行經理或政府官員涉及數百萬元賄賂的報導。

貪腐在中國官員及國營公司的僱員之間是相當猖獗的,這個現象使共產黨提出貪腐對於其生存是一個主要威脅的說法。上個月,新華社報導,兩位前副市長因濫用權力貪污數百萬元,而遭到處決。

中國媒體將賴形容為國家的頭號逃犯,貪腐金額巨大。在逃到加拿大之前,他在中國過著奢侈的生活,生活在豪宅及防彈的賓士車子當中。在其他的控訴中,賴被控經營著名的「紅樓」,在紅樓當中,他以酒和妓女收買官員。

在涉及賴行賄案件的官員中,至少有廈門工商銀行支行行長葉季諶及廈門海關東渡船管科長吳宇波,這兩人被處決。還有11位其他官員,包括廈門前副市長藍甫及前公安副部長李紀周,也被判處無期徒刑或死緩。

雖然賴已經回國,但中國尚未說他將會遭受到什麼待遇或何時將會被審判。在2001年當時中共國家主席江澤民向當時加拿大總理克雷蒂安(Jean Chretien)保證,如果賴被遣送回國「將不會被處死刑」。

中共外交部說,它歡迎加拿大法院把賴遞解出境的決定。中共海外喉舌《環球時報》(Global Times)7月23日的一篇社論稱,賴的遞解出境是正義的勝利,且說希望這個案件將強化反腐敗對抗中更多的合作。

《中國日報》說,據警方的統計,在2010年有將近600名中國的經濟罪犯逃亡在海外。因此新華社引用公安部的聲明說,賴的引渡將促進中、加間的執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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