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長棄官拋妻 高調發表《私奔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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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8月12日訊】14年前,原湖北省雲夢縣文化局局長李福壽棄官、拋家選擇私奔到廈門,近日他以真姓實名出書講述14年來的生活狀況。

談私奔

隨之而來的挫折與痛苦都超乎想像

據「東南網」報導,今年52歲的李福壽現居廈門,前不久出版「私奔日記」。與他私奔的是小他13歲的女子小劉,當時也在當地文化系統工作。私奔時,李福壽上有72歲老母,下有13歲兒子,與髮妻已有15年婚姻。

「這輩子,我做得最對、最錯、最離譜、最出洋相的事情就是私奔。」這話李福壽對很多人講過。最對,選擇了自己真實的感情;最錯,道德層面上是錯的;最離譜,放棄官職及大好的前途;最出洋相,所有的人看著自己私奔,並討論著、指點著。

14年前,還未離婚、還是在任局長的他,留一封辭職信,拋下老母、髮妻、兒子及老家的一切,於1997年6月18日和小劉私奔到廈門。誰知隨之而來的挫折與痛苦,都超乎他的想像。

1997年剛到人生地不熟的廈門,李福壽隱姓埋名,與老家的一切完全斷絕。由於當時未離婚,李福壽在廈門找工作屢屢碰壁,生活非常窘迫,常常有上頓沒下頓。最開始廈門一家國有企業看重他的才能錄用了他,那時單位提供午餐,飯可以隨便吃,但菜只有一份,李福壽每天就吃點飯,把菜留著,再打點飯回家,給小劉吃。

由於身份不明,婚姻沒理清,沒法在國企待著,李福壽很快辭職。直到1999年5月底,李福壽正式離婚並與小劉取得結婚證。隨後,他曾經工作過的那家大型國企接納了他,並通過「人才引進」把他調入廈門。從這以後,他們的生活逐步穩定下來。

談出書

向社會向親人懺悔 進行良心拷問

「我把良心放在公眾面前進行拷問。」李福壽說,寫「私奔日記」並出版,是深入分析自己怎麼會走上這條路。對自己是一種懺悔,這種懺悔融入自己的生活、生命中,同時也是向社會、向親人懺悔。

2010年,李福壽覺得私奔是自己經歷的最出格的人生一大錯事,同時也是人生珍貴的財富,不出書很可惜,於是就寫了這本「私奔日記」。

李福壽說,自己有記日記的習慣,「私奔日記」是1997年私奔後到1999年5月底釐清婚姻問題之間的尷尬生活實錄。

談後果

在事業上後悔 並使母親過早離世

李福壽說,儘管當初在廈門生活得很艱難,很悲慘,母親在世時,也從未中斷寄錢回家給母親、給兒子。講起母親,李福壽很動容,他說母親為自己的成長吃過很多苦,可因為自己的出格,讓母親過早離世,最後連送終都沒法到場,這是他一生最後悔的、一直都無法原諒自己的事。

也有不少人問李福壽,假如知道私奔後,生活變得窘迫、失去很多,還會私奔嗎?李福壽說,正如赫拉克利特所言,人不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流。每個人都不能預知未來,假設是不存在的,如果能預知還走,那就是傻瓜。

至於事後是否後悔,李福壽說,「從感情上,我們都覺得,選擇對方是非常正確的,到現在我們也還這樣認為。但是在事業上,我早就後悔了。我用了一種簡單的方式來處理感情問題,結果把自己前半生努力的成果全毀於這場感情,這個代價是巨大的,尤其在我們生存艱難的時候,我真的很後悔沒有選擇更理性更合理的方式來處理這個事情。」

《私奔日記》可是一味道德毒藥?

《私奔日記》引發轟動效應,光明網上發表了一則《文化局長「私奔日記」可是一味道德毒藥?》的文章,作者范子軍在文中寫道:「可以清楚地看出,《私奔日記》的主人公,不但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喜新厭舊、無情無義、沒有道德和責任擔當的男人,而且是一個自私自利的偽君子。為了達到跟小自己13歲的第三者私奔的目的,冷酷地拋棄妻、子和老母親,14年後出書『懺悔』,卻表示『感情上正確,事業上後悔』,很顯然,他『懺悔』的依然是個人名利,不過是為私奔帶來仕途上的損失而耿耿於懷罷了。」「為了一個女下屬,衝動之下就告別了官場,這代價委實太大了,怎能不叫人後悔莫及?」

最後文中寫道:「炒作所謂的《私奔日記》,無異於不折不扣的『投毒』行徑。既然徹底拋棄了道德、責任,還是別公開出版,私藏起來孤芳自賞吧。」

讀者解讀

促使一些官員把婚外情搞得更隐蔽

讀者華陽楊針寫了一篇書評,文章認為最應該看這本書的是某類官員——「那類眼睛長在額頭上的官員,讓他們看看一個離開官場的人在體制外的生活經歷,也讓他們掂量掂量自己——假設自己主動離開官場,沒有了權力,自己價值幾何?恐怕他們連這樣假設的勇氣都沒有。」

而一位叫閻兆偉的讀者說,如果《私奔日記》能教育一些官員,那是因為「那些有情人的官員看了《私奔日記》,只能笑話、嘲笑這位選擇私奔的同行;只能更堅定自己不辭官、不私奔。或者受《私奔日記》的啟發,把婚外情搞得更隱蔽些,更詭秘些」。

(責任編輯:柳紫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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