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8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德龍法國報導)薩克奇總統去年7月間,在平息法國南部格勒諾布爾市的一次街區暴亂時,曾親自前往並聲稱要「準備打一場戰爭」、「和在街區內製造恐怖的小流氓戰鬥」,「剷除惡霸」等,同時著手修改和擬定出一系列相關法律措施。一年後的今天,我們來看那些法律條款和措施的修改及實施情況,並不樂觀。有的被議會通過,有的則被憲法委員會拒絕。
被通過和修改的款項:
Loppsi2法律中的第38款,現政府提出修改為:對於攻擊警察、憲兵、法官和監獄的行政人員並使其致死的凶手,將監禁刑期由原來的22年改判為30年。已經得到了參、眾兩院和憲法委員會的通過。
現政府提出將第37條款中,最低刑期為6個月到2年,加上若情形嚴重者可判3到10年徒刑,即使是初犯者。目前,憲法委員會宣佈對初犯者無效,但是,對少年犯的最低刑期要延長。
新增加一項條款:如果學生在一個月之內,沒有正當理由曠課至少有四個半天,班主任即可通知督學。如果在接下來的月份裡,該生又出現曠課現象,則督學就會通知CAF,暫停該生的家庭補助金。如果該生重新回校上課,不再有曠課現象,則補助金會重新發放。
薩克奇總統建議重開幾所再教育學校,讓那些遇到問題的學生能夠在那裏接受重新融入社會的知識和技能的教育。現在,在全國過已經新開了十幾所這類學校。
在薩克奇總統的要求下,教育部長已經從2010年5月開始,為不滿18歲的輟學生建立檔案,以幫助他們到18歲能夠掌握一定的技能重返學校學習或就業。
正在落實當中的一些措施
以前,對被判7年及7年以上的行事慣犯,刑滿釋放後要佩戴帶上電子手鐲繼續被跟蹤監視。現在改為被判5年及5年以上的慣犯就必須佩戴被監視電子手鐲。這一條款沒有被駁回,正在積極地討論和實施當中。
安裝攝像裝置
現政府要求從2010年到2012年間,將會有6萬個監視攝像頭被安裝在公共場所,這項條款正在落實中,現在已經有2萬個監視攝像頭通過了測試。到2012年底將會達到有6萬個通過測試。但是,憲法委員會否決了有關在私人公司安裝攝像裝置的內容。
被拒絕和駁回的條款
對外國人加入法國籍的,如有故意或蓄意傷害警察、憲兵或政府要員者,其法國籍將被取消。這一條在參議院一讀時被否決,後來政府放棄了提交參議院二讀的機會。
如果未成年人犯罪,其父母將會被追究刑事責任。這一條也被否決了,理由是因為:有罪推定在法國是違法的。
關於拆除羅姆人營地的計劃
薩克奇總統在一年前曾要求,在3個月內將羅姆人安紮在法國的一半營地拆除。後來,政府又緊急取消了拆除令,因為擔心會遭到歐洲司法訴訟。但內政部聲稱已經拆除了75%的羅姆人的非法營地。
保護羅姆人組織強調,在2010年7、8月間,拆除速度已經在加快。但是,政府忽略了一點,那就是羅姆人在被拆除的舊營地幾米遠處又建起了新的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