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7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吳蔚溪邁阿密綜合報導)轟動全國的凱西‧安東尼(Casey Anthony)謀殺其兩歲女兒案週二(5日)判決,經過不到11小時的審議,陪審團判決凱西‧安東尼沒有犯一級謀殺罪,或與她2歲的女兒2008年死亡有關的其他對她最嚴重的指控。她只是被裁定四項向調查人員撒謊的輕罪。
安東尼,今年25歲,如果謀殺2歲女兒凱麗(Caylee)的罪名成立,本來可以判處死刑。在聽取判決時,她的臉漲得通紅,嘴唇顫抖,她開始喘著粗氣,淚水盈滿了她的雙眼。但是,陪審團只是裁定她故意向執法人員提供四項虛假信息的罪名。還判定安東尼沒有虐待兒童和嚴重過失殺人罪。
聽完判決後,安東尼哭了,然後擁抱了她的首席律師何塞∙貝茲(Jose Baez)和她的辯護律師團的其他成員。
她的父親,喬治∙安東尼,坐在法庭後座上沒有任何反應。
奧蘭治郡(Orange)高等法院首席法官Belvin Perry Jr.定於週四上午9時對安東尼宣判。她向警方說的每一個謊都將面臨最高監禁一年的處罰。 不過,由於她在監獄等候判決已近三年,她很可能不久就獲得自由。
大約500人等候在法庭門外,聽到判決後,人群中許多人都很憤怒,高呼「還凱麗正義!」一名男子喊道:「懲辦殺死孩子的兇手!」
家人最後一次見到安東尼2歲的女兒凱麗是在2008年06月16日,直至2008年7月15日,孩子的姥姥報警。凱麗的遺骸於2008年12月在離安東尼父母住宅不到一英里處發現。
檢察官指控安東尼對女兒施用氯仿,並用膠帶封住她的嘴和鼻子,使其窒息。
法庭審判持續了6個多星期,第一週的證人之一,凱西‧安東尼的母親,辛迪‧安東尼(Cindy Anthony)在作證中,敘述了在凱麗失蹤的一個月內凱西的各種說辭,她一直給出種種理由說明為甚麼凱麗不在家裏或無法接電話。
安東尼稱在女兒失蹤和通知警方之間一個月內,她一直在瘋狂地尋找她的女兒。然而其前男友、朋友和熟人都作證說,在這段時間裏,她沒有提到女兒的失蹤,安東尼搬到前男友那里去住,參加朋友聚會、購物、上夜店,包括參與了「最火辣身材」評選活動。
凱西‧安東尼的辯護律師團堅稱,凱麗是不慎掉到游泳池里淹死的。凱西‧安東尼在女兒死亡後數週的行為,是因為她遭到父親的性虐待,所以知道隱瞞她的痛苦。凱西的父親喬治‧安東尼(George Anthony)否認性虐待自己的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