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衛方:特大事故能否激活「睡美人條款」?

賀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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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7月30日訊】 「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發生後,有關事故原因、死傷數字、現場處置以及責任歸屬等問題都引發國內外廣泛關注。從有關報導看,國務院成立的本次事故調查組在現場主導,而向公眾說明有關事項的多為鐵道部新聞發言人。對於公眾提出的一些疑問,發言人的解釋看來連官方媒體都多有不滿,甚至有人當場予以駁斥。鐵道部本身就是事件的當事方和責任人,而國務院又是鐵道部的上級機關,本身就利益相關,調查程序本身也缺乏透明,解釋難以服眾也是情理之中。

這種情況當然令人憂慮。很明顯,癥結來自於調查主體與程序上的重大缺陷。26日,我在新浪微博上呼籲,這起重大事故的調查應該依據憲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啟動特別調查委員會來進行。依據有關法律規定,這個委員會應由立法機關成員和特聘專家組成。從其他國家的實踐看,這種委員會的工作模式包括對事故原因進行勘察和鑑定,通過傳喚相關人員出席作證,包括不同意見的專家之間對質(類似法庭質證和辯論的方式),對於事件本身作出結論。

為取得基本的公信力,除非涉及國家機密,聽證過程照例要設置自由的旁聽席,同時要進行電視和廣播的直播。這樣做不僅將真相置於公眾的眼前,本身就是接受公眾監督的重要途徑,同時也有助於人們包括受到責任追究的人接受委員會最終的結論。

不僅如此,委員會還可以對更廣泛的事項作出調查。以本次事故為例,除上述事項外,委員會還可以就高鐵的發展狀況、其中隱患(如軌道和路橋質量等)、鐵路管理制度缺陷等作出評估甚至決策,從而讓悲劇真正成為矯正不合理決策的契機。

我的提議引起了強烈反響。十多個小時內,首個帖子就轉發兩萬多次,評論五千餘條。不過,很多人都擔心,全國人大常委會不大可能啟動這種特別調查程序。畢竟現行憲法頒布30年來,這樣的先例還沒有出現過。這七十一條可謂典型的「睡美人條款」。2003年孫志剛事件發生後,我曾與四位學界同道呼籲過,但沒有反響。發生在溫州的這場慘劇能夠喚醒這「睡美人」麼?

──轉自賀衛方的博客。

作者按:本文發表於今天(註:北京時間7月28日)出版的《南方週末》,發表稿的標題為「事故調查能否啟動憲法第七十一條」,內容也有所刪節,這裡是原稿。今天溫總理在事故現場舉辦記者會,強調國務院調查組是獨立的(「這個組是個獨立的組,它包括安監部門,也包括監察部門,還包括檢察部門,這個小組將通過現場勘測、技術取樣、科學分析、專家論證,得出一個實事求是的,經得起歷史檢驗的結論。」)。不過,這裡的獨立指的是獨立於誰卻令人困惑。顯然不是獨立於國務院,因為國家安監局局長擔任組長,而該局本身就是國務院的下屬機構。此外,調查組的調查程序基本上屬於暗箱作業,專家是否具有中立性,證據的採信是否可靠,成員之間是否存在爭議,凡此種種,外界都無從觀察。甚至最起碼的一個公開要求,即調查組成員名單及其身份背景都沒有公佈,公眾何從監督?看起來要激活「睡美人條款」基本上是沒有希望了。原因與其說是技術性的,不如說根源於我們的政治權力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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