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青年死因可疑縣公安局兩年不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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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7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樂報導)7月18日,家住廣西桂林的貴州籍訪民李永鳳接到桂林市公安局信訪辦給她的上訪訴求回函,稱其子朱榮無法以他殺立案。2008年11月,李永鳳被臨桂縣二糖派出所告知朱榮在女友家自殺身亡。之後,李永鳳在殯儀館發現朱榮屍體上有多處傷痕,要求縣公安局立案但無果,朱榮的屍體至今仍在殯儀館。

屍體多處傷痕 縣公安局不以他殺立案

7月18日,李永鳳收到臨桂縣公安局的回函:臨桂縣公安局對李永鳳的兒子朱容無法以他殺致死立案。

李永鳳哭訴著告訴大紀元記者:「在2008年,兒子在女朋友家中被殺後,我在殯儀館現場不顧警察的強烈拒絕,強拍下照片。屍體上有30多處傷痕,而臨桂縣刑警大隊和桂林市公安局的法醫鑑定報告的結果都是:『無暴力行為』。2010年12月30日,我發信給北京的溫家寶總理訴說此事。今年6月30日,我到桂林市公安局的信訪辦上訪時,彭主任問我訴求兒子死因之事,並登記在案。可惜到7月18日,我仍然收到臨桂縣公安局的轉告單:我們無法給你兒子的案子定為他殺立案。」

李永鳳每月都到廣西自治區公安局信訪辦上訪,每次都有信訪回條,但問題到臨桂縣的公安局處,案子就無法再有進一步的進展。她說:「信訪辦一位好心的負責人曾說:『你要求公安局推翻他們立案的性質,那不等於他們自打嘴巴?除非你有很大後台的人員出面。廣西的地方警察與上級的關係網都是一條龍,以你的能力無法突破,我也無能為力。』」,「雖然我知道當地的警察太黑暗,完全無視國家法律,但兒子的事公安局一天不給正確定位他殺,我就不會把屍體處理,這是唯一的證據。」

7月26日,李永鳳再次把兒子死因的資料發信給國家主席胡錦濤、總理溫家寶以及國家公安局,希望國家領導和有關部門能關注此事。

記者電話聯繫桂林市臨桂縣公安局核實朱容被殺一事,對方的警察回覆:「要問刑警大隊,是那邊負責此事。」

被通知兒子死亡 多年上訪無果

十三年前,李永鳳一家從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來到桂林市生活。朱容後來認識了桂林人唐晶晶,兩人同居三年。唐晶晶的父親唐付國是當地出名的包工頭,他要求女兒嫁給當地一城管人員。2008年9月28日,唐晶晶和朱容結束同居生活。

2008年11月12日中午,朱容到唐晶晶家,拿回以前送給她的手機。當天下午三點多,唐付國等8人開車到朱容的哥哥朱靜移的店舖想砸店,朱靜移馬上寫了一張五千元的欠條給唐付國,作為朱容拿回手機的補償費用。當時唐付國揚言:「朱容以後也不要到我家,否則我肯定會打死他。」當天晚上,李永鳳與兒子朱靜移在家裏,提起唐付國白天的野蠻行為,被朱容無意聽到。五分鐘後,朱容離開家。

李永鳳說:「在2008年11月12日晚十點左右,我接到臨桂縣的二糖派出所電話通知,說朱容自殺了。當趕到派出所時兒子的屍體已停放在那裏。我錄完口供已經三點多,當班警察叫我先回家。第二天上午8點多,我到派出所時發現兒子的屍體不見了,警察通知我到臨桂縣的刑警大隊聯繫,當到達那裏時,對方也推說不清楚此事。到11月19日,我和貴州老家的親人再次到刑警大隊,秦法醫才第一次帶我們到桂林市殯儀館,那裏放著一具無名屍體,打開才認出是朱容。」

李永鳳表示:「兩年多來,自從兒子遭他殺後,我的眼睛都哭壞了。自己不斷地四處奔走於公安局等不同部門信訪,還是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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