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7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楊敏澳洲編譯報導)本週四,澳洲紐省總審計長安切特斯塔(Peter Achterstraat)呈交了他對紐省固定超速攝像頭有效性的調查報告。他在報告中說:「區別超速攝像與政府財政收入兩者之間的聯繫非常重要,否則駕駛者們會認為超速攝像頭只不過是政府的搖錢樹罷了。」報告說,超速攝像頭改變了駕駛者的行為,提高了道路安全,所以我們不應稱超速攝像頭為搖錢樹。
報告指出,在安裝固定攝像頭的三年內撞車和受傷比例降低了26%,死亡率降低了2/3,罰款的數量也相應降低。安切特斯塔說:「安裝超速攝像頭是有效的,但總有例外。審計表明一些攝像頭很有效,另一些效果不大,但也有些攝像頭未起到作用。」 在安切特斯塔的建議下,紐省141個固定攝像頭中的38個將被移動或拆除。
安切特斯塔說他收到了公眾提供的1700條反饋信息,這些信息不僅局限於罰款和扣分,還包括社區服務等,其中一些建議讓他很受啟發。他建議獎勵那些遵守限速規定的駕駛員,如從中隨機抽取名單發感謝信和5元面額的彩票。他還敦促政府對在一些特定場所和低違規的初犯者採取較溫和的政策,對超速記錄兩次者使用限速牌照,使他們只能在有導航系統(GPS)提醒超速的車內駕駛。
基於此報告,紐省交通廳廳長蓋爾(Duncan Gay)辦公室致電道路交通管理局首席執行官肯尼(Ann King),下令關閉38個超速攝像頭以示駕駛者們攝像頭不是政府的搖錢樹。蓋爾說:「省政府為此每年會減少1000萬澳元的收入,但在省長指示下我們採取此行動是因為如果攝像頭不能為道路安全出力就應該被拆除,攝像頭曾是前工黨省政府的搖錢樹,而我們不需要這樣的搖錢樹。」
據悉尼晨鋒報報導,紐省最有效的18個超速攝像頭仍會繼續工作,其中包括省內創收最高的攝像頭,如Moore Park區Cleveland Street上最令人反感的,去年財政年度罰款金額高達220萬元的攝像頭,和Wahroonga區Pacific Highway上的攝像頭。蓋爾說:「Cleveland Street上的攝像頭運行時間較短,尚不能判斷其有效性。」
僅有兩個高創收的攝像頭會被關閉。一個是Parramatta區Great Western Highway上前一個財政年創收140萬元的攝像頭,另一個是罰金94萬元、位於Bateau Bay區Central Coast Highway上的攝像頭。
其餘不受歡迎但仍繼續保留的攝像頭有Sydney Harbour、 Lane Cove、M2隧道、F3、M4 和Mascot區General Holmes Drive上的攝像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