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法修例被指打壓言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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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7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梁路思香港報道)政府就《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諮詢公眾意見,近60個團體及市民上星期六到立法會表達意見。不少團體不滿修訂條例將非牟利網上惡搞刑事化,可令二次創作隨時跌入刑網:條例安全網的實務守則界線不清,可能涉及私隱及違反公民權。團體直指條例打壓言論自由,製造網上白色恐怖,要求當局撤回。

人權監察:製造言論恐怖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表示,港府早前在討論條例時,有關注二次創作,但最後沒有在條例明文列出,相信背後有更惡意的企圖。他指出,政府過去曾去信將「香港飛龍」標誌惡搞成反董的創作者,懷疑港府最後考慮不會在這方面豁免,是有意打壓。他說,美國、澳洲都有該方面的豁免條款,歐盟亦有向成員國提供指引,訂立豁免條款,質疑香港為何不做。

他批評,當條例刑事化之時,警方可主動出擊追究網民惡搞責任,造成言論恐懼局面,相信有23條效果。

香港獨立媒體指,很多國家的版權修訂條例只偏重大集團的利益,問題是香港的情況更嚴重,背後原因是香港沒有民主政府,卻同時有背後的獨裁中共政府,公民的權利已在不斷被壓縮,版權條例很容易變成政治壓逼的工具。

獨立媒體代表黃先生指出,互聯網只是小市民參與政治活動的突破口,是主流媒體以外的空間,惡搞大多都是針對時弊。他質疑版權修訂條例是為保護版權持有人的專有傳播權利,而壓制一切創作。

批港府懼民意 打壓惡搞

改圖和改歌詞的「惡搞」行為,將來可能要負上刑責,網絡自由關注組發言人林子健表示,條例猶如遞補機制誤導市民,是製造白色恐怖。他說,全世界很多國家對政治諷刺都可以豁免,不需要監管,因為要尊重市民對政府的批評。他指出,種種二次創作的政治諷刺往往令更多人上街遊行,懷疑港府懼怕民意,擺明以條例威嚇,令小市民無所遁形。網絡自由關注組將準備做一個《建黨偉業》的惡搞版來挑戰法例。

「鍵盤戰線」幹事吳嘉茜亦批評法例扼殺二次創作,她質疑被告上訴時須提交個人資料予投訴人,會涉及侵犯個人私隱及公民權。有網民就指,言論自由是極權的最怕,因擔心凝聚民意會影響政府管治。網上惡搞大多是針對官員和建制派,政府搞這麼多動作,目的是想清洗網絡上的異見聲音。亦有團體代表指,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對二次創作提出立法監管,因為二次創作並無商業利益,但香港竟將民間藝術創作與商業利益掛鉤,難以接受。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工商)王國彬表示,若侵權者屬牟利,或侵權行為達到損害版權擁有人的權利,才要負上刑責;在現有法例中未有刑責的惡搞,將來亦不會有刑責。不過,他的回應難以令網民安心。有議員就質疑,若刑責不變,應把非商業的二次創作列入豁免範圍。王國彬就指,暫時未有足夠理據豁免該等行為,會參考外國做法,又強調修例不影響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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