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被遣返 網路熱議 專家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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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7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報導)7月23日福建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主要嫌疑人賴昌星在加拿大滯留12年後遭遣返回到大陸,並在北京國際機場完成了加中兩國的交接手續,賴昌星回國後立即遭到公安的逮捕。

光大陸凱迪網上一條快訊——賴昌星已被遣返正飛往中國令網絡沸騰,短短半天就有超過19萬人關注,大量的跟貼。除了不少被網友認為是五毛之作藉機謾罵加拿大政府的帖子外,對於賴昌星究竟是罪犯還是善人也是網友探討的焦點內容之一。

另外賴昌星回國後是不是必死無疑,抑或被躲貓貓、喝水死等等,也是網友關注的焦點,甚至網友猜測誰最希望賴昌星死亡,且賴回國是否會使中共十八大人事佈局有所更改等都令外界拭目以待。《「遠華案」黑幕》一書作者、中國問題專家盛雪女士對網友普遍關注的焦點作了相關解讀。

賴昌星此刻被遣返的疑雲

網友「極夜的眼睛」認為賴昌星案猶如一部世界級大片,一個普通的農民商人揭開了一個大國的高層官場黑幕,案件持續數十年,跨國遣返,結局依然是懸案。他提出眾網友關注的問題:「為甚麼賴總在這個時候被遣返,大傢伙想到了甚麼沒有?」

盛雪女士告訴記者說:實際上外界經常會弄混一個問題,當賴被遣返時,通常人們就把注意力放在兩國的關係上,放在加拿大政府的態度上。她進一步解釋:「事實上我們不能忽略的一個重要的情況,他從1999年從香港逃到加拿大之後於2000年提出難民申請,從2000年至今他一直在一個司法過程當中,到後來他官司的對手是加拿大的移民部。」

她表示根據自己判斷加拿大政府很早就想把賴遣返回去,但是因為加拿大的獨立的司法制度,政府的權力根本就沒有辦法介入、不能干預,所以不得不等他的司法程序走到最後一步,「現在等於他的司法程序走到盡頭,才立即啟動了這個遣返程序。」她還認為就算加政府給司法施加了壓力,「這個事情也會很快被揭出來、會被輿論議論、會被制度本身所衡量。」

盛雪女士認為至於說賴被遣返,中國現在正好是18大之前,而江接近死亡狀態,這在時間上是巧合。她還說,因為現在中國幾乎是每時每刻都是敏感期了,賴被遣返是加拿大政府早就盼著這一天了。

賴被遣返 十八大人事佈局是否出現異數

由於賴昌星跟國內人脈關係複雜,外界認為,賴回國後有可能會影響明年的中共十八大人事佈局,甚至連明年香港特首選舉形勢也可能發生變化。

盛雪女士對此表示今天中國共產黨所面對的困境是遠遠要比動用一個賴昌星要嚴重的多了。她分析說:「賴昌星逃出來的時候是1999年,實際上中共內部的權力鬥爭從來都沒有停止過,但中共政權共同面臨的困境要更加嚴峻。比如茉莉花革命,橫徵暴斂導致的維權抗暴,包括法輪功學員的抗爭等方方面面。最近還出現獨立候選人競選人大代表,對中共政權來說是讓他們感覺更加緊迫。」

「在這個前提下我判斷賴昌星回去之後哪一方暫時都不會動手。因為『牽一髮而動全身』,誰動手都可能造成一個全盤的動盪。我覺得短時間內不會有人貿然的去動這步棋。」

賴案 中共極大讓步成面子工程

有不少網友擔心賴昌星被遣返後會被處死,或者會碰上各種稀奇古怪的死法。因此有人說老賴必死原因有二:「其一老賴掌握許多內幕,死了可解除某些人的心頭之患;其二,殺死他使西方今後引渡貪官變得更難,貪官們更可安心的享受貪來的果實。」

也有人說:「賴的前妻曾明娜在幾日前被召上京,賴唯一在生的弟弟賴昌圖獲釋並被要求留在老家,可見端倪。賴昌星得提防一點,應該知道自己的老兄賴水強死在獄中,以及老婆的秘書『陶咪』的『失蹤』!」

但盛雪女士認為在一段時間之內中共政府是不會動他的。她解釋說:「這次把賴昌星遣返中國,加拿大是下了很多功夫的,除了要求中共做免死保障、要求中共不對他進行酷刑虐待、保證他的人身安全和待遇、保證公開聆訊、甚至保證加拿大的官員可以定期去探訪。」

她進一步分析說:「這是中共做了極大的讓步,用中共自己話說是干涉了中國的主權。因為賴昌星不是加拿大公民也不是加拿大移民,他只是被中國政府判定的一個罪犯、一個嫌疑人,為甚麼讓一個外國政府派外交官來探視他呢?這顯然是不合邏輯的,他在這一點上實際上是出讓了主權。那麼也就證明賴昌星的案子成了中共的一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所以不管付出甚麼代價也要把他弄回去,並向國際社會展示它有能力、守信用。」

賴究竟是罪犯還是善人?

網絡上關於賴昌星是否是罪犯還是善人,引起了激烈的爭辯,有網友奉勸其他網友不要輕易相信報紙上所說的,認為賴昌星對自己家鄉作出巨大貢獻,是一個好人,希望網友上他家鄉走一圈就知道了。也有網友「亂世未央生」認為賴還是反腐功臣,他分析說:「賴昌星曾經讓我國人民享受低廉的油價!其所作所為讓壟斷企業虧損,間接地減少了官員腐敗的經費,可見賴昌星還為反腐做出了貢獻!」

盛雪女士表示對於賴昌星定義,在異議人士當中一直也是有很大的分歧的。她回憶說:「想當年魏京生、我、阮明到溫哥華去出席賴昌星的聆訊的時候也遭到了幾個人的抨擊。事實上賴昌星作為中國這樣的一個專制體制下,經濟制度非常不健全下的一個商人,他的經營手段、他的商業手段、他的企業運作手段,顯然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但是中國的法律是一直在變,特別是經濟。在過去30年間經濟法規和經濟政策、具體條條框框變了幾百次都有,在這個過程中拿這個東西去衡量一個人是好人和壞人顯然是非常粗糙的。」

盛雪指出賴昌星的犯罪範圍是走私和逃稅,同時他在家鄉搞了很多建設,他資助過幾十所「希望小學」,他在自己家鄉鋪路架橋,率先搞老人福利,所以賴在家鄉的口碑是非常好的。她認為無法從這個角度去評價他,所以不要流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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