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7月23日訊】加拿大法院21日駁回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主要嫌疑人賴昌星的暫緩遣返申請。這意味著賴昌星已經用盡其可行的法律途徑,可能最早在週六(22日)就會被遣返回中國。
據BBC報導,中國指責賴昌星90年代在中國福建省經營了涉及億萬金額的走私集團。
賴昌星案涉及到許多高層政府官員,成為中國數十年來最大的政治醜聞。賴昌星及其家人1999年逃亡到加拿大尋求避難。賴昌星稱中國對他的指控背後有政治動機。
官員逃匿海外
貪腐官員潛逃海外是中國當局面臨的一個嚴重問題。賴昌星是近年來中國被通緝的外逃人員當中最受矚目的一個。
中國媒體引述《人民日報》的報道說,自1992年到2007年,中國外逃官員的數字多達16,000人,攜帶資金高達一萬億。
在這些外逃官員中,省部級87人,正廳級320人,副地廳級1920人,處級官員8,250人,副處級11,340人。
另據中國研究機構的資料顯示,目前境外在逃的中國官員中,87.5%來自金融系統、國有企事業單位。
遣返者不多
近年眾多被通緝外逃的貪官中有曾經擔任雲南省委書記,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的高嚴;號稱「中國第一女巨貪」的原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楊秀珠;攜三千萬巨款出走美國的原河南煙草專賣局局長蔣基芳,逃亡新西蘭的河南豫港公司董事長程三昌。
黑龍江省石油公司原總經理劉佐卿將1億多美元國有資產轉移到國外後攜家出逃。原昆明捲煙廠廠長陳傳柏貪污1,600多萬元後逃亡海外。原福建省石獅市人大副主任林積讚攜家潛逃出境。
賴昌星逃亡加拿大被通緝十多年遲遲沒有被遣返。大批中國外逃官員或因中國和所在國沒有引渡條約,或因人權和其他政治理由都沒有被引渡回中國。
(責任編輯:童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