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7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陳菲亞悉尼編譯報導)澳洲競爭和消費者委員被賦予權利對公司實行價格監督,如果有公司利用碳稅作為藉口來提高價格,它們將面臨高達110萬澳元的罰款。如果有個人利用碳稅來漫天加價,最高罰款是22萬澳元。
據澳新社報導,這條新法律是從今年1月1日起生效的澳洲消費者法之中的一條,這條新法律還包括強制違法者支付賠償和補償受害者的損失。
這條法律類似當時何華德政府剛剛實施商品及服務稅(GST )時,政府請了大批人員去檢查商家是否假借 GST的實施而哄抬物價。當時政府檢查了7000多家公司。
當時的澳洲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公佈了一批黑心公司名單, 其中11家公司被控告,55家公司被法庭強制罰款,兩千一百萬元被退還給近兩百萬個消費者。
政府預計很快就會勾畫出新制度來打擊利用碳稅進行漫天加價,作為它繼續推銷碳稅的保證。不然廣大選民一定會更加抵制聯邦政府的碳稅。
23元/噸的碳稅將於2012年7月1日起實行。政府表示生活成本將平均上升7.5%,需留意奸商趁機牟利而帶來社會動盪的加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