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6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王文穎綜合報道】香港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日表示,政府處理違規僭建物,絕對不會有任何特赦措施,因此舉違反法治精神。對於有建議指,向政府繳付補地價可無須強制清拆僭建物,她指建議不可行,亦不合理。
林鄭月娥昨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表示,任何經由不符合《建築物條例》規定而進行的建築工程或所建成的構築物,均屬違法,不可能因任何行政措施而變成合法,因此繳付地價而可獲豁免的建議既不可行,亦不合理。
不過林鄭月娥指,現有的檢核計劃准許違規的冷氣機支架、小型簷篷和小型招牌,獲得證明結構安全後可繼續保留及使用。當局也正考慮將此計劃延伸至廣告招牌,但這類豁免絕不等同特赦。
林鄭月娥又指,僭建物問題嚴重而普遍,不會於短時間內解決。屋宇署已委聘多間顧問公司在未來一年調查全港約41,000幢私人樓宇的外部僭建物,以掌握僭建物的數目及類型,制訂政策。整個計劃估計開支約2,700萬元。署方於本月20日會交代市區僭建物處理方法,本月28日就會交代新界的做法。
林鄭月娥又說,屋宇署署長區載佳的物業證實屬於豁免審批工程,沒有違規僭建,當中的活趟式玻璃窗不涉及建築物的結構危險,亦沒有違反通風要求。
另外,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民主黨議員李永達批評當局至今沒有有效措施,應付新做及舊有僭建物,亦沒有公佈新界村屋僭建物數量。屋宇署副署長林少棠表示,已聘請顧問公司點算市區僭建樓宇,預計明年初之前完成,目前沒有確實時間表,處理市區40萬個僭建物,亦未有計劃去點算新界區僭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