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6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真香港報導)香港即將舉行一年一度的「七一大遊行」。香港警方對今年的遊行施加的一些限制遭到上訴委員會駁回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對組織者提出了新的條件。有人權人士認為,港府今年對遊行示威的限制明顯加大。香港在2003年的主權回歸紀念日爆發反對23條的大遊行之後,每年都舉行「七一大遊行」。
要求遮蓋喇叭
民間人權陣線(簡稱民陣)成員沈偉男披露,收到通知,要求他們對遊行使用的喇叭加上外套,聲稱是為了減少聲浪,以免對附近住宅高層人士帶來滋擾。他直指所謂遊行聲浪大的指控,聞所未聞,匪夷所思,「比如大球場有足球比賽,你都不會採取措施去限制」。民陣表示,以前警方會在附近住宅發放指引,通知居民會有遊行,可能會有聲浪。
警方此前對遊行的限制被駁回 民陣上訴成功
在此之前,警方在有關這次遊行的「不反對通知書」中提出兩個條件,要求民陣確保遊行人士到達政府總部後隨即離去以及為遊行期間發生的違規籌款、賣旗等活動負責,若辦不到就可能會被檢控。另外,通知書中的附帶條件警告參加者不能玩樂器。民陣隨後就此向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
在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和人權大律師沈士文義助下,經過3個小時的聆訊,民陣一行7人步出政府總部,宣佈上訴成功。委員會要求警方就不反對通知書中新增的不合理條件,作出修訂,包括將要求主辦單位確保遊行人士到達政府總部後馬上離開,改為應採取適當措施協助警方控制人流,以及確保遊行人士到達政府總部後儘快離開,同時將主辦單位需確保遊行中不得擅自籌款,修訂為要協助警方防止團體擅自籌款。
對於禁止吹奏樂器方面,民陣表示,不在今次上訴範圍之內,昨晚和警方繼續開會商討。他們仍擔憂警方會濫權,藉此打壓示威訴求。民陣人員說:「雖然警方沒有說強制不准吹奏樂器,但既然它在不反對通知書裡面用一個提醒,我們很擔憂警方做出不適當的干預。」
民陣七一遊行總負責人麥德正對裁決表示滿意。他說:「我們很高興今日委員會的裁決。」他又指警方的附帶條件不合理,民陣是協助市民表達訴求,不應分擔警方的任務,況且民陣無權查核遊行人士的籌款牌照,也無權命令遊行人士在抵達政府總部時立即離去,因市民有權自行決定自己的行為。
到場聽審的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指出,今次裁決有兩個重大人權法律含義,第一是民陣作為主辦者,不需要扮演警方配角的角色;第二,警方要做出限制人群等做法,自己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和執行的責任,「而不是推到民陣那裏,讓民陣扮演侵犯人權的角色,警方要全部自己負責」。
據美國之音報導,警方發言人表示,歡迎上訴委員會的裁決,會繼續與主辦單位保持緊密聯繫。不過發言人重申,有關條款並不是新增加的。
香港支聯會主席:警方對遊行的限制增多
民間人權陣線是一個在香港致力於推動人權運動及公民社會發展的聯盟,由40多個團體組成。該陣線的成員團體之一、香港支聯會的主席李卓人組織了包括「六·四」燭光晚會等多次大型的遊行示威活動。他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自從香港警務處處長曾偉雄上任後,警方對遊行示威的限制比以前多。
他說:「警察那方面對香港遊行越來越收緊,不但是他們發出的條件收緊,我們也看到,他們在實際行動的時候、管制我們的遊行的時候他們有很多收緊。譬如說『六·四』燭光晚會,他們突然關了我們的入口,轉去很窄的一個通道,也是很明顯要阻撓我們的遊行人士去燭光晚會的會場。」
這位立法會議員還舉例說,他們在中聯辦門前舉行的抗議活動也受到警方的很多限制,不讓他們自由表達意見。他認為,這不僅僅是曾偉雄個人要做給中央(編者按:指大陸)看,而是整個政府的政策出現了改變。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警方選擇性執法 不能接受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指出,從未聽過有關要求,有關具體限制涉及侵犯人權,打壓表達自由,他認為,儘管警方對遊行提出的一些條件以前也有,但是在今年「六·四」燭光晚會時封鎖入場通道的做法以及遮蓋揚聲器的要求則是以前從來沒有的,是有選擇性的。「這是選擇性的針對民陣,基於政治理由去打壓,絕對不能接受。」
他說:「所以我們相信可能警方它有某些政策上的改動。我們這一次警方也是首次提出,如果參加的人數眾多,他們會用到類似支聯會『六·四』晚會上一些人群管制的措施。所以我們覺得這樣的情況也會再次造成示威者不能儘快進場的情況。」
對於警方實施一連串打壓七一遊行行動,有民陣成員表示是管治失敗的港府懼怕民意所致。也有分析認為,今年是邪黨建黨90年,港府畏懼,對北京示軟。民陣強調,當局打壓越大,反抗越大。民陣召集人范國威說:「我們只會相信更加多的香港人會覺得憤怒,更加多的香港人會選擇在7月1日站出來去捍衛自己應有的遊行示威請願的公民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