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瀑:中共酷刑:卸骨、脫臼

飛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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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6月24日訊】中國武術中有一種「卸骨術」的技法,熟稔此術者在格鬥中實施卸骨時,速度極快,只一招就能將對方制服。中共惡徒在對法輪功學員實施酷刑時,也有與此相關的一種酷刑,那就是把法輪功學員的骨骼搞脫臼。卸骨、脫臼被惡人們作為酷刑折磨人,怎麼使受刑者痛苦怎麼來。

「只聽山風在忽忽淒叫,緊接著幾個警察把我推到老虎凳上,狠狠地把我按在老虎凳;手上戴著手銬反綁在背後。然後雙臂架在老虎凳的後背,胸前和腹部被橫跨在老虎凳兩邊的鐵棍緊緊地固定住,腳腕套上兩個大鐵環固定住之後,警察開始每隔五分鐘給我上一次大刑。每次把我反綁的胳膊往前搖再往後搖,只聽到骨頭卡嚓脫臼的響聲,撕心裂肺的疼痛使我幾乎昏厥,頓時汗水、淚水湧出。」

這段文字摘自《必須立即停止滅絕我們民族良知和道德的野蠻行徑——高智晟致胡錦濤溫家寶及中國同胞的公開信》。文中摘錄的是吉林省長春市法輪功學員王玉環的自述,她詳細講出了警察把她的胳膊折磨致脫臼的過程。

有時我們看雜技表演,看到雜技演員握著棍的兩端,把胳膊從身前擺到身後,再從身後轉到身前,我們都會感歎雜技演員關節的靈活和韌帶的柔軟。雜技演員做到這一步,那是從小開始,經過長期的練習才能達到的,而且他們做這些表演時,雙手還都有一定的距離。而警察在折磨王玉環時,卻是將雙手銬在一起的。作為一個平常人,誰能將兩隻手綁在一起後,將胳膊身前身後地來回搖?中共警察的殘忍令我們難以想像,那得有多麼殘忍的心腸才能做到這一步!

還有一種能致胳膊脫臼的方式比較常見,就是把法輪功學員背銬著吊起來,這時全身的力量都在反擰著的肩關節上了,所以極易脫臼。例如:遼寧省鳳城市藍旗鎮農婦邵景榮,二零零三年初為法輪功進京鳴冤,被綁架回鳳城看守所。一天半夜十一點多鐘,惡警將她的雙手背銬後,雙腳離地吊起來,放下之後她的胳膊就脫臼了,渾身不能動。

反銬著吊起易使胳膊脫臼,強行硬拉也能將胳膊拉脫臼。在廣東三水勞教所,二零零二年底,惡警把堅定的法輪功學員關到一個小房間裡面。屋裡擺了兩個沙袋,法輪功學員的兩個手分別被手銬銬在沙袋上,然後由勞教人員推著沙袋往兩邊拉,而且邊拉邊讓其他人用手去抓法輪功學員的腋下和小腹。法輪功學員王桂峰就是這樣被拉傷手臂,致使肩胛骨脫臼的。

還有一種相當殘忍的卸胳膊的方式,就是直接把胳膊擰掉。吉林省通化市原石油化機械廠職工孫顯明,曾遭受兩次勞教迫害。在長春朝陽溝非法勞教期間,惡警拽著他的胳膊大轉360度,凶殘地把胳膊擰掉。另一惡警朱勝林見他不能動彈,陰陽怪氣地說:「怎麼的了,不敢動了,我會治。」說完,使勁搖動孫顯明的胳膊。孫顯明被折磨得撕心裂肺地慘叫,大汗淋漓。

孫顯明在該勞教所不到一年,就被折磨得生命垂危。他妻子來接他時,已無法辨認自己的丈夫。回家後,孫顯明在市醫院拍片:胳膊大臂折斷,錯位九十度。在市醫院做手術,從新接骨復位,但手術後的胳膊已喪失勞動能力。

在中共的監牢中,把法輪功學員的胳膊卸掉了,惡警們是不以為然的,但是這樣很容易使法輪功學員致殘。在甘肅省蘭州市七里河區龔家坪北路136號有一個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蘭州市法制培訓學校」。蘭州火車站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韓仲翠,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中旬再次被綁架到這裡,在洗腦班頭目炎永生的指示下,直接被投入禁閉室,遭吊背銬一個多月。當她被抬出來時已奄奄一息,手腳都不能動了,褲子裡都是大便。之後,邪惡之徒又多次將她投入地下室,在禁閉室對她施以吊銬等酷刑折磨,使她的胳膊殘廢。大約兩個月後,她被惡人趙劍等人帶到省中醫院檢查,這時她的左臂脫骨已長出肉芽。到蘭州陸軍總院檢查,結果是整體神經損傷,已無法治療。

還有一種酷刑是犯人們自己發明出來的,這種酷刑也極易使人的胳膊脫臼。這種酷刑稱為「划船」,又叫「推掰撅」,在黑龍江雙城看守所、長林子勞教所等地被大量使用過。就是把受刑者摁扒在地,一人騎到身上,後邊兩犯人一人抬起一條腿往高抬,前邊兩個犯人抬起他胳膊直立起到後背,畫圈往前推到頭部。雙城法輪功學員周培紅在長林子勞教所被用這種酷刑折磨致雙肘脫臼。在他的胳膊已經腫得很高,且變成紫黑色的情況下,惡警趙爽仍讓犯人齊昆雷對周培紅受過傷的地方再一次用力推按,周培紅被折磨的叫聲淒慘。後來醫院檢查,雙肘脫臼,一小臂骨折。

在上述的王玉環被迫害的例子中提到她坐的老虎凳,在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被廣泛採用。所謂的坐老虎凳就是把法輪功學員的上身綁死,腿是伸直的,與上身成九十度,而後再在受刑者的腳下墊磚。受刑者坐老虎凳一般墊上三塊磚時就會大汗淋漓,五塊磚時膝關節完全脫臼,人就會昏厥。施刑者通常每加以塊磚後會暫停一會,令受難者的痛苦持續一段時間後再加重用刑力度。

在上海還有一種「小老虎凳」的酷刑,也是相當殘酷的。家住浦東新區唐鎮王港紅一村的法輪功學員陸幸國,在上海青浦第三勞教所遭受迫害時,就被用這種酷刑摧殘。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三日,惡警項建中授意、教唆幾名勞教犯對他「上老虎凳」。所謂「上老虎凳」,就是靠牆放一隻小圓凳,外號叫「小老虎凳」,是一種繞線圈的工具,圓形的,直徑很小。陸幸國被按坐在地板上,背緊靠著「小老虎凳」,臀部坐在地板上,兩腿向前伸出伸直,上身和大腿成九十度,兩手臂橫向成一字形被強行按在牆上,接著幾個惡人用力把兩腿向二側平行掰開,硬拉直至兩腿角度接近一百八十度。房中不斷傳出陸幸國痛苦而慘烈的叫聲。勞教犯們歇斯底里問他轉不轉化,在他表示決不轉化和信仰「真善忍」沒有錯時,勞教犯惡徒們狠毒地繼續給他施暴。連續兩天的折磨,致使他的韌帶被嚴重拉傷,無法站立和行走。

陸幸國在上完這種小老虎凳的酷刑兩天後就被迫害致死了。現在揭露的文字只是說他的韌帶嚴重拉傷,但是就他遭受這種酷刑的情形來看,他的腿也很有可能被折磨致脫臼。即使沒有脫臼,這種撕裂的痛苦,那也如同在切割他的大腿一樣。這是怎樣的痛苦?接近一百八十度的硬掰,而且是人坐著與腿部成直角的情況下,把腿向身體兩側掰開,這種撕裂的痛苦是想像不出來的。

像這類迫害案例,雖然沒有明確提出關節被卸掉的情況,但是從案情來看,關節脫臼的情況不可避免。我們前文提到的邵景榮被迫害致胳膊脫臼後,惡警還對她施以另一種酷刑。一次惡警把邵景榮的雙腿綁上後套在脖子上,壓成一個扁,再用被子捂上折磨。更殘忍的是,惡警各拽住她的一隻腳往上抻,交叉式的綁上她的雙腿,兩隻腳被抻過頭頂,再在下面狠踹她的胯骨。

人的雙腳該怎麼樣才能被抻過頭頂?再加上惡警對她胯骨的狠踹,她的胯骨怎麼能受得了?那不就是在卸她的腿嗎?

在吉林監獄還有一種被廣泛使用的「抻刑」也很容易使人的關節脫臼。使用的方式就是把人的四肢分別綁住以大字型向四方不斷強力拉開,抻起來,使肌肉撕裂,關節脫臼,有的手和腳的指甲都被拉掉了,苦不堪言。同時把被害人的四肢抻起,身體懸空,然後用小皮錘在身體的各關節處敲打,直到脫節發黑為止。吉林法輪功學員譚秋成、劉成軍、刁樹君、孫遷、張信齊等在吉林監獄遭到過這類摧殘。

這種「抻刑」在有的地方被叫做上「死人床」,但那都是把人抻起或固定住就不管了,而像吉林監獄這種「抻刑」卻是不多見,抻起後再用皮錘敲打卸關節,惡徒們怎麼能想的出來?

還有很多時候,法輪功學員自己都不知道是怎麼被迫害得關節脫臼的,因為中共的惡徒們出手都是相當狠毒的。一位河北法輪功學員曾這樣記述自己遭遇的迫害:

「送到洗腦班,惡警們用腳把我踹下車,洗腦班裡圍上來十幾個人,拿著各種凶器,對我亂打。他們一邊打,一邊罵我流氓。他們拿出所謂的「轉化服」讓我穿上,我不配合。他們就又開始亂棍打,用腳踹,鐵棍打,直到把我打昏過去,他們還說裝的。把鐵棍燒紅了燙,用電棍電,然後把我銬在床頭上。我多次昏過去,當我醒過來的時候,我的腰疼痛難忍,我就不停地大聲喊,醫生一查,說:『胯骨脫臼,肋骨折了兩根,肌肉嚴重損傷,便血。』」

卸下巴這種酷刑在黑龍江哈爾濱女子監獄又被稱為「摘掛鉤」,法輪功學員張淑琴在二零零三年九月曾受過此酷刑。這種酷刑在河北冀東監獄也被武警對呼「法輪大法好」的學員實施過。

更多的時候,這種酷刑是被惡警們在實施野蠻灌食時使用。湖北省法輪功學員路有根,二零零九年九月中旬曾被綁架到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他親眼看見三個惡警強行給一個法輪功學員灌食時是怎麼卸下巴的:一個惡警抓緊法輪功學員的頭髮頭皮,往上拉扯使其脖頸硬直略往後仰;一個惡警捉住那名學員的雙肩固定其身子不讓他動;另一惡警則用其左手貼緊那名學員的後頸項,將其右手掌心向上,猛力向上擊打法輪功學員的下巴。只聽得「卡嚓」一響,被折磨的法輪功學員的下巴就被卸下了。整個下臉頰、嘴巴都耷拉下來。惡警再強行灌食時,那位學員一點反應都沒有,就像死去了一樣。

遼寧省本溪市法輪功學員信淑華在瀋陽馬三家勞教所遭受迫害期間。因她不放棄信仰,並絕食反迫害,惡警曾多次用電棍電她,最後電棍都不起作用了,就給她上「大掛」,上「死人床」抻她,把她關在黑屋內,站,站不起來;蹲,蹲不下去。惡警還用鐵撐子把她的嘴撐開灌毒藥,把她的下巴撐脫臼四次;給她打毒針,讓她坐老虎凳;冬天把她衣服扒光,送水房裡凍二十多天;還讓她光著腳在雪地裡站著,一站就是多少小時;還用腳踢她陰部……

關於卸骨這方面的酷刑還有許多,在對法輪功學員的酷刑迫害中,像手腕、踝骨、指關節、鎖骨等脫臼的情況也是屢見不鮮。我們只是舉了這方面比較慘重的一些酷刑實例。下面這兩例也相當殘忍。

二零零三年四、五月份,山東昌樂縣文藝創作室的編輯李錦中,在山東濰坊昌樂勞教所遭受迫害時,惡人劉志剛把李錦中的頸椎打得脫臼後,頭抬不起,更不能立起,用手扶起頭後,頭還會往後折。即使這樣,惡人把李錦中的下頜用放在桌子上的兩卷衛生紙撐住,還強行給他洗腦。

原山東省金華元種業有限公司會計陳振波,被綁架到山東第二女子勞教所。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六日下午,警察夏麗、宋敏、劉桂珍等四人,把她兩隻手分別銬在窗兩邊的鐵稜子上,人體成大字型固定住,沒有一點活動餘地。被惡警指使的勞教犯人趙彥和劉文蓉用被套套在她頭上,拚命往前拉。大概有五分鐘的時間,從此造成她頸椎、脊椎、胸椎、腰椎嚴重扭曲。

雖然這樣,她仍然遭受了數次殘酷毆打。最後她被迫害得頭抬不起來,身子彎著,走路時兩腳不受大腦支配,向兩邊甩。

後來到醫院檢查,結果是:頸椎成S型,強迫性錯位,第三、四、五、六節孔變小。

陳振波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二日回到家後,身體依然沒有恢復過來。後背、右肩如壓重物;左邊身體麻木疼痛;頸椎、脊椎、胸椎、腰椎扭曲;脊樑中間的豎溝消失;頭疼頭暈,大腦失憶……

能將身體骨骼折磨致錯位或脫臼的酷刑多麼殘酷!暴徒們在實施酷刑時,很多是故意而為之的,明知會造成嚴重的後果,也仍然繼續施暴。這是作為一種殘忍的酷刑被中共惡徒廣泛使用的,就是以肉體上的這種殘忍折磨,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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