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宮與國會爭論對利比亞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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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0日訊】(美國之音記者: 鮑曼華盛頓報導) 圖片來源: REUTERS 的黎波里6月7日遭到北約空襲,冒起濃煙奧巴馬總統繼續為美國軍事介入利比亞的合法行動進行辯護,與此同時要獲取國會在90天內批准這一行動的期限即將到期。

星期天是奧巴馬總統通知國會要在利比亞上空使用美國軍事力量以來的第90天;對利比亞的行動現在是由北約領導,為的是保護平民,並希望迫使利比亞領導人卡扎菲下台。

根據1973年制定的法律,美國總統有60天的時間為參加外國重大軍事行動得到國會的批准,如果沒有得到授權,也沒有獲准延長截止時間,美國則有額外30天的撤軍時間。

*蓋茨:總統遵守戰爭權力法案*

國會到現在還沒有授權在利比亞境內的軍事行動,也沒有給予奧巴馬總統額外時間來遵行戰爭權利法案。國防部長蓋茨星期天在美國福克斯電視節目中被問到奧巴馬政府是否藐視了法律。

蓋茨說:“我相信,奧巴馬總統已經遵守了這項法律,而且實際做法和所有之前的總統是一致的。我不認為他開了任何先例。”

奧巴馬政府辯解說,美國在北約行動中發揮的是支持作用,美國沒有派遣地面部隊,因此不需要國會正式批准這項行動。

*貝納議長炮轟奧巴馬*

上星期,眾議院議長貝納對政府的解釋提出挑戰。貝納說:“我們參與了轟炸卡扎菲大院的行動。說美國沒有處在跟利比亞敵對的局面,我認為,這種說法是無法讓人信服的。”

總統在國會的一些民主黨盟友參加了一項兩黨聯合提出的法律舉措,以強迫結束美國對利比亞的行動。上星期有10名國會議員提出一項聯邦訴訟,民主黨國會眾議員庫辛尼奇是其中之一。

他說:“美國憲法非常清楚的表明,沒有任何一位總統能在國會沒有許可的情況下單方參戰。北約或聯合國都不能超越美國憲法。這個訴訟就是要立即停止參戰。”

*總統需要充分解釋軍事行動目的*

但是並非所有的國會議員都相信戰爭權利法案,他們認為,這個議案不明智,而且限制了總統作為軍隊統帥的作用,這和憲法不符。來自南卡羅來納州的國會共和黨參議員格雷厄姆在全國廣播公司的“面對新聞界”節目中說:“戰爭權利法案是違反憲法的。我反對這項法案。我認為,這個法案侵犯了統帥的權力。”

但是格雷厄姆指責奧巴馬總統沒有充分向國會和美國人民解釋清楚,為甚麼利比亞的前途值得美國介入。

格雷厄姆說:“總統在溝通和處理美國介入利比亞方面做得很差勁。如果我們對付不了卡扎菲,那北約的行動就得結束。埃及形勢將會不可收拾,卡扎菲這條中東瘋狗如果能挺得過聯軍的行動,你就會看到石油價格漲上一倍,因為卡扎菲將會在中東呼風喚雨,把中東弄得一片混亂。”

*國會擁有參戰授權令*

同時出現在“面對新聞界”節目上的還有來自伊利諾伊州的民主黨參議員裡查德.德賓,他為現行的這項法律進行辯護。

德賓說:“沒錯,戰爭權力法案侵犯總統作為三軍統帥的權力,憲法也是一樣。憲法清楚表明,美國人通過國會成員來決定是否參戰。”

德賓說,利比亞的形勢值得美國介入,但是只有在國會授權的情況下才可行。德賓說:“結束卡扎菲的戰爭不會持久。這是正確的做法。但是我認為,戰爭權力法案以及美國憲法清楚表明,間接參與的敵對行為仍然是敵對的。我們用無人駕駛飛機殺敵,這跟使用戰鬥機是一樣的行為。”

美國也在巴基斯坦和也門使用軍事無人駕駛飛機。

上個月,來自麻薩諸塞州的民主黨參議員約翰.克里以及亞利桑那州的共和黨參議員麥凱恩提出了一個兩黨聯合法案,表達國會對美軍在利比亞行動的支持。這個法案還沒有進行投票,但是奧巴馬政府已經表示,非常歡迎這樣的法案。(//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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