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6月14日訊】多年來,在中國大陸「被精神病」頻頻發生,其惡無須多言,民眾更是怨聲載道,憤 恨不已。6月10日,國務院法制辦發佈《精神衛生法(草案)》,徵求社會各界意見。草案首度對非自願住院治療內容作出規定。故意將非精神病障礙患者送入精神病院 治療者,將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
這部法律草案於1985年開始調研和起草,2007年12月草案送審稿上報國務院,今年6月10日,此法律草案醞釀了26年後方首次面世徵求意見。如此政府工作態度和效率, 你還企望法律出台後會有甚麼作用和效果嗎?
中國的法律不謂不多,可在中共的專制統治、權力至上和司法腐敗下,又有多少法律不是擺設呢?所以希望藉助《精神衛生法》的出台而根治「被精神病」的現象,只能是一種善良的奢望與不能實現的夢想。因為它解不開權力猖狂而致「被精神病」現象的死結!
在現實生活中,能讓正常人成為「精神病」的除了極少數強勢個體外,幾乎都是政府部門及其官員所致。所以受害當事人必然遭遇投訴難、申訴難和出院難。在扭曲的公權力面前,那些不馴服者「被精神病」,已成了某些地方維穩的「創新做法」。無論是越級的上訪者,還是強拆中的釘子戶,被扣上「精神病」帽子送往精神病院強制治療的大有人在,處處發生。如河南漯河農民徐林東因上訪於2003年被鄉政府送入精神病院,其間被強行捆綁48次,電擊54次,直到2007年才被得知他下落的家屬解救出來。
因舉報當地官員的經濟問題,湖北十堰市竹溪縣建設局幹部郭元榮先被當地公安局收容審查,後被送入精神病院「一治」14年。在媒體和網友持續「圍觀」和介入努力下,才於2011年1月5日走出了精神病院。
2010年4月9日,同是十堰市公民的彭寶泉和鄧復華,因拍攝五交化公司員工上訪場面,被警方羈押和強制送入當地精神病院。
2004年,黑龍江農民黃淑榮因上訪被多次強行送進精神病院,後被20多位精神病專家會診鑑定「連輕微精神病都不是」。
2008年,山東新泰農民孫法武赴京上訪時,被鎮政府送進精神病院20餘日,直到簽下不再上訪的保證書後才被放出。其主治醫生說,鎮政府帶來鑑定書,只能按精神病治 。得了何種病又如何治,不是醫院定而是政府說了算,不荒謬嗎?2009年,湖北氣象局職工邱小衛因上訪被送進精神病院,入院前只進行了「目測診斷」。
還有最近報導,浙江松陽縣樟溪農民李體法因為污染問題多次上訪無果,後攔住環保廳廳長告狀,被當地政府關進精神病房,並強制注射藥物出現肝部腫大現象。以上種種實例只是冰山一角,還有更多的受害者無法將自己慘痛的遭遇被媒體曝光。
在患者沒有確診,沒有危害社會,沒有家屬同意等情況下,就被強制送入精神病院,限制人身自由,強行注射藥物,這種違法犯罪行為竟然在大陸屢見不鮮,頻頻發生。精神病醫療也成了賺錢的行業,有的醫院把非自願住院及治療視為普通消費行為。在巨大的利益誘惑面前,許多精神病院早已失去醫德,為虎作倀,狼狽為奸,成了政府 與官員的「私獄」和「收容所」。
一方面是違背人權讓無病者「被精神病」,強制送入精神病院強行治療;另一方面是真正的精神病人遭受偏見與歧視,得不到有效治療。統計數據顯示,中國有重性精神病患者1600多萬人,其中有70%的得不到治療,他們成為家庭的沉重負擔,有的還危害自己、家庭與社會。去年就發生了數起精神病患者殺人事件,也發生了多起精神病 人被殺事件,公開報導的就有10餘起,「凶手」多是他們的親人。家庭監護責任過重,社會救助嚴重不足是其重要原因。
權力部門隨意給舉報者、上訪者或其他正常維權者扣上「精神病」的帽子而加以迫害,是一種顛倒黑白的法西斯手段,是嚴重踐踏法律尊嚴和對公民人身自由的公然侵犯,是危及民眾身心健康的政治迫害,是將「暴力合法化」和「暴力私有化」的縮影。它本身就是違法犯罪行為,就該追究其刑事責任。只是因為不受監督的權力可以肆虐橫行,而受害者又根本無處伸冤,所以才屢屢發生「被精神病」等種種悲劇慘案。
現在《精神衛生法(草案)》規定對製造「被精神病」的責任人追究其刑事責任,你想想會有作用嗎?會有效果嗎?何況該草案雖然規定「不得強迫檢查精神病」,但同時又規定「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擾亂公共秩序危險的,可以對患者實施非自願住院治療。」像「上訪」、「上告」算不算擾亂秩序,該不該強行收治?而在政府和某些權貴們眼中,這些都是「危害公共安全」、「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就 應被抓被關被送精神病院。權力不受制約,就不會扼制政府及官員製造「被精神病」的神經;權力瘋狂,任何人都可能「被精神病」!
再者,對精神病的診斷、救治過程中還有其「兩難」問題。如醫學界公認的規律:對於一個真正的精神病人而言,越是願意住院積極配合治療,其病症較輕;而重症者則會對住院及其治療持強烈的反抗態度。當一個正常人「被精神病」其反應模式與重症精神病人並無二致,肯定是強烈地抵制住院及其治療,也就由此陷入「你越說沒病越證明病情嚴重」,那些「被精神病」的製造者更會以此加重迫害。
「被精神病」是中共專制統治的產物,是一種制度病,是一種權力病,是失去制約的權力導演自己的扭曲與瘋狂。
如果公權力缺乏有效的監督和約束,仍呼風喚雨,為所欲為,自然是欲加之病,何患無辭。「被精神病」等等離奇故事的出現,其病根都在「權力無邊」,都在維護中共一黨集團的私利!
權力如果「瘋了」,中國任何人都可能得各種各樣的「精神病」!
與其期待《精神衛生法》儘快出台,不如期待法律能真正將權力關進「籠子」。更應期待的是解體中共,徹底清算清除赤魔惡黨!
中共解體之日,才是「被精神病」消亡消失之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