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問答:I-485被拒,I-140上訴未有結果,要離境嗎?

李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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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7月22日訊】問題447:我曾經是學生身份,在完成一個學位後,進行了一年的實習,但在重新進入學校的時候出了問題,就沒有將學生身份續上。但在實習打工卡EAD作廢之前,我遞上了個「一類優先」EB-1(a)的I-140/I-485,從而能使我在美國繼續逗留。我是個很出色的楷書書法家,對顏真卿顏體有創造的發揮,對乾隆爺的楷書,行書都有獨到的研究。但I-140還是被拒了,所以我就雇了個律師去幫我上訴。但在上訴等待期間I-485被拒,此時學生身份已斷,我該怎麼辦?是應該立即離境嗎?
  
解答:申請重新考慮被拒絕的申請(Motion to Reopen and Reconsider)本身並不能停止非法逗留(Unlawful Presence)的積累。如果上訴的I-140被上訴機構批准了,即推翻了移民中心的原決定,那麼I-485就會打開,進行處理,那麼就一天「非法逗留」也沒有積累;如果上訴機構維持了原決定,那麼I-485的「重新考慮申請」也會相應被拒,那麼我認為你就從
  
I-485被拒的那一天積累了「非法逗留,」I-485報上去和I-485被拒之間不算非法逗留,」 ;還有一種情況是上訴機構認為你上訴有道理,將I-140送回移民中心重審,你的上訴是算贏了。之後移民中心還是在重審之後又拒了I-140。那麼你的「非法逗留」從第二次拒I-140算起,而不是從I-485「重新考慮申請」被拒算起。
  
所以,你的最初的I-140/ I-485等待期間不算「非法逗留」,但在I-485被拒後在等待「重新考慮申請」就可能會算。那麼比較合理的做法是在30天內申請「重新考慮I-485」,但如果快到180天了,I-140上訴仍然沒有結果,就立刻離境。離境後I-485的重新考慮申請就是算放棄了。但I-140的上訴並沒有因為離境而放棄。如果你有學士或學士以上的學位,並能找到與你專業相關的美國公司的工作,你可以申請H-1B簽證回到美國,繼續等待I-140上訴的結果。L-1也是一個選擇,它是跨國公司調派人員簽證,因為H和L可以有移民傾向,不會影響你重新用這兩個簽證進入美國。當然如果沒有H和L簽證的機會和條件,你仍然可以試一下學生簽證,但拒簽率就極高了,因為你有了移民傾向,你就很難說你讀完書就回國了這樣一個意圖,說了也沒人相信了。
  
另外,一類優先EB-1(a)的申請技術含量較高,應該雇律師去做;自己做希望不大,被拒後雇律師上訴,可想而知,希望也大不了哪兒去了,還不如雇律師重新申請I-140。如果
  
I-140被拒時你的學生EAD作廢後還不到180天,應該考慮使用245(k)重新申請I-140/I-485,把第一個I-485撤掉。

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tvsm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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