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5月08日訊】2011年5月4日,中國政府正式成立了正部級的網絡管理機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此前的4月29日,北京市公安局已先將其「網絡安全保衛處」升格為副局級的「網絡安全保衛總隊」,按照中共慣例,預計各地將予以跟進。這預示著中國網絡管制的進一步升級,中國網民的言論自由也將進一步收緊。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人聲稱「同包括發達國家在內的絕大多數國家一樣,中國依照法律管理互聯網」。在此前的數月時間內,中國政府旗下各大官方媒體廣泛發佈諸如題為「英國擬建英版網絡司令部」、「美互聯網政策對外鼓吹自由對內嚴管」、「德國政府將成立國家網絡防衛中心」、「美國清理網絡反美視頻」、 「美國建網絡水軍混淆視聽兩面派手法穿馬甲」、「美國立法加強互聯網管理信息流動絕不任其放縱」、「德國依法打擊網絡違法行為」、「日本通過立法加強對互聯網監管」、「澳大利亞多管齊下治理互聯網」、「俄羅斯:讓網民遠離有害信息 」的官方報導。
於是,習慣了國內封閉環境和只有中國政府及其官方媒體「一種聲音」的中國民眾,很多人都以為,包括西方民主國家在內的世界上的大多數國家都與中國政府一樣在「 依法管理」互聯網。然而事實真是如此嗎?中國政府的互聯網管制與西方民主國家的互聯網管制是等同性質的嗎?
首先,從法律的制定方式來看。在民主國家,任何法律的制定,人民都有充分的參與權,因此,包括互聯網相關法律在內的所有法律,均以保護廣大善良的人們為第一要務,法律制裁的對象是極小部份從事違法犯罪、侵犯他人權益的人,諸如侵權、盜版、虐童、恐怖主義之類。反觀在中國,法律制定任由統治階層說了算,所謂「人民代表大會」不過是作為舉手機器的橡皮圖章,普通民眾沒有任何實質的參與權。而「政協」僅作為籠絡社會各界菁英的工具,連作為橡皮圖章的資格都沒有。加之統治階層可以通過各種形式逃脫法律的制裁,因此,法律事實上成了只針對普通民眾制定的法律。此外,法律條文中對於甚麼是「違法」、「犯罪」、「侵權」等等,都予以明確定義,沒有任意發揮的空間,而中國法律對於這些行為的定義常常非常籠統和模糊,法律成為政府和貪官污吏迫害異議人士的藉口和工具。
其次,從法律的執行過程來看。西方民主國家的法律執行,均是公開、透明、符合大眾利益的。一切依法辦事,執法的人不會濫用法律,受罰的人也心服口服。而在中國,執法部門可以對法律條文進行任意解釋、隨意濫用,以逮捕和鎮壓政府或官員不喜歡的團體和個人。此外,中國法律的一大特色是僅僅保留在書面層次,不予真正實行,諸如中國法律一直規定公民擁有充分的言論自由、出版自由、結社自由、遊行示威自由等等,然而事實上這些法律從來沒有實行過,或者說,中國政府始終出於維護自己統治的角度出發,僅僅是選擇性的執行法律,對自己有利的,嚴格執行甚至擴大執行,對自己不利的,不予實行,使之成為一紙空文。
第三,從法律的執行環境來看。在西方民主國家,一方面,執法者的獨立執法權得到充分的保障,另一方面執法者沒有濫用法律的條件。對於受罰者而言,萬一不服或被認為是錯判,可以通過眾多有效渠道申訴,有獨立的司法體系支持,確保不會遭受沒有證據的執法或過度的執法,甚至可以通過獨立媒體進行曝光,任由大眾評說。而在中國,執法者聽命於共產黨和中國政府甚至大權在握的個別官員,沒有獨立的執法權。另外,中國共產黨長期的政治運動治國,讓許多法律成為進一步的虛設,中國政府在逮捕、鎮壓和監禁異議人士時根本不經過任何法律程序,警察甚至可以不通過檢察院或法院直接將任何不享特權的民眾送去「勞動改造」。而受罰者如果不服或被錯判,大部份的情況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因為中國沒有獨立的司法體系,各部門相互串通,甚至警匪一家,受罰者一旦被錯判,幾乎沒有翻案的機會。
此外,在進行互聯網監管的技術方面,中國政府始終缺乏透明。在西方民主國家,如若屏蔽某些涉嫌違法犯罪的網頁和內容而讓網民無法打開,會提供相應的提示界面,讓訪問者清清楚楚地知道不能訪問該網站的原因,並會附加有效的反饋溝通機制,確保對人的尊重,也確保公正性。而在中國,由於政府長期以打擊色情、賭博為藉口,肆意封堵或刪除任何不利於執政黨和政府的網頁和內容,並且不給予任何明確的理由。有時甚至將阻攔網站的過程進行精心設計,讓訪問者誤以為是對方的線路或服務器出了問題。中國政府這種完全不透明的方式讓人無法信服。而針對其不喜歡的網站進行的精心構陷也足以說明中國政府極端的不自信,更表明其內心深知自身所作所為並非正義。
綜上所述,中國政府沒有「依法管理」的正直心態,更沒有獨立進行「依法管理」的公正機構,最重要的是,中國共產黨統治的現實也使得中國不具備「依法管理」的環境。中國各級官方媒體對西方各國「依法管制互聯網」的針對性報導不過是偷換概念、混淆視聽的洗腦文宣而已,是中國政府愚民政策和奴化教育的一部份。各地公安局網絡監管機構的升格和部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的成立,只能說明中國政府針對網絡對人民監控、侵犯和打壓的進一步升級。所謂「依法管理互聯網」的輿論宣傳不過是掩耳盜鈴式的醜陋演出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