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5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樂報道)近日,无锡市锡山区羊尖镇龙凤巷村王家塘3号的訪民王建芬,向法院起訴無錫市政府限制原告的人身自由,把正常上訪视為非法上訪。目前她带着儿子到处流浪,已經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只能企盼上访会有结果。
上訪遭非法關押
2010 年12月10日,原告人王建芬在准备乘车去北京火车站时,途经联合国驻京办,在300米外的公交车站台(警戒线以外),正在候车时,被警号为034794的警察强行拉上大巴车。原告当时没有做任何过激行为也没有带上访材料,随后被直接被送去了久敬庄,中途根本没有去过三里屯派出所作身份登记及任何询问笔录。
原告人被转至无锡驻京办,由他們強押回无锡坊前新芳苑宾馆105房间,后又转到无锡东亭汉友大酒店217房间,兩處共计失去人身自由长达19天。
原告人接受大紀元記者采訪时說,在那段時間,她被信訪辦主任席慧中、4個便衣警察及8個黑保安轮流日夜看守。在12月份严寒季节,当局不給原告御寒棉被。生病也不許她找醫生医治,每顿只有半碗的剩菜剩饭。
“有一次,當我到洗手間脫光衣服準備洗澡時,黑保安竟然沖進來,搜查我衣服上的物品,我的兩個手機都被他們搜走。當時,我奮力搶回物品時,衣服都被他們撕破了,他們就是這樣侮辱婦女的人格。”她憤怒的訴說。
回家后,镇领导还威胁原告人的父母说:“你女儿再去北京上访就要被判劳教了!
據原告人反映,2010 年12月25日,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信访局许局长给了原告一封“训诫书”,內容说北京市朝阳分局三里屯派出所刚刚传真过来的“上訪違法被關押通知”,他并告知:“这是原告人上訪是违法被關押的证据”。
原告人表示,在北京她被當地黑保安强抓上車送去就敬莊時,根本沒有在北京市朝阳分局三里屯派出所停留。那么,锡山区信访局许局长给了原告人的“训诫书”就存在是否真實的根本問題。
記者電話聯系到北京市朝阳分局三里屯派出所核實,對方的警察說:“王建芬沒有在那里關押,她是上訪反映情況,應該到信訪辦而不是到派出所。”
屋屋遭強拆 法院處理不公
據悉,在2009年3月,锡山区政府和羊尖镇政府竟然以不到3200元/每平米的价格,逼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但当时附近的门面房市场价近10,000元/平米,被告人当然不能接受。
为了强迫她接受不合理的拆迁安置协议,环保、安全部门也频频来威胁,工商、税务以开巨额罚款单来威胁她。2009年5 月,政府还对她家断电断水,并趁人静夜深是把她家门窗玻璃砸烂;且在光天化日之下把她家屋顶掀掉,周围的房屋也已拆净,仅留下一座摇摇欲坠的危房,孤零零地立在废墟之中。
說,她曾向當地法院立案起诉拆遷辦人員,用種種見不到人的手段逼她簽不合理补偿协议,并強迫她搬遷。在2010年6月13日,法院按原告人起訴前的原通知,即:锡建拆裁字第239号《无锡市建设局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裁决通知书》,无锡市建设局还给她下了裁决,限定她半个月搬走。
在這種無可奈何的情況下,她走上了漫長的上訪之路。而且,在多次被當地政府非法關押,搞得一身病,身體非常虛弱。
原告人訴說,由于房屋被这种穷凶极恶的逼迁,讓她失去正常的生活。丈夫和她離婚,她也失业了,兒子不能正常上學,她們的精神遭受了严重摧残,疾病缠身无钱医治。目前她带着儿子到处流浪,已經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只能企盼上访会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