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5月27日訊】(維權網資訊員姚立法報導)5月15日上午10時左右,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選舉委員會組織的、在新余鋼鐵廠第三選區線棒材廠投票站進行的投票選舉該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活動,是非法的。
投票站設在該廠辦公大樓5樓會議室,這裏的監票和計票人員是非法指定的,這裏未設有秘密寫票處,違反了選舉法第38條的規定。
選民是以車間為集體進入會議室的,有時會議室內同時有幾個車間的選民,各聚一處。各車間的選民進入會議室後,都會被一位元副廠長和廠辦主任訓話,要求選舉人必須投選票上的是本廠的一位候選人,從另兩位候選人中選一人由選民自己定。
選民幾乎是擠在一起,同時得到選票。想不看他人選票上的結果都很難。填寫完選票,丟到會議桌上即可走人。
在5月15日前一個星期,各車間選民都參加過一個會議。主持會議的人講,投票選舉區人大代表是一項很光榮的重要的政治任務,各級黨委十分重視,要求所有職工參加投票,若不前往投票扣200元。在答覆參會者“投棄權票行不行”的問話時,廠領導堅定地說“不行”。其實選舉法第39條規定,選舉人不僅可以對候選人投棄權票,還有權另外填寫候選人之外的選民。
在5月15日之前,選民們除了參加上述會議外,沒有參加過任何應參加的與選舉有關的會議。選民們提名第一輪候選人的權利被剝奪了,選民們討論協商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的權利被剝奪了,選民們與候選人見面提問的權利被剝奪了,選民們監督唱票的權利被剝奪了。
在渝水區選舉委員會組織的上述非法選舉的情況下,選票上另選他人空格裏卻仍然出現了7位選民的名字,其中獨立候選人劉萍得121票,魏忠平得23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