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名高官工程涉貪落馬 業內稱治標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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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5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洪寧報導)最高人民檢察院、監察部於5月17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對全國範圍內工程建設領域的20餘起典型案件中,共有78名廳局幹部的違紀處分。有業內人士對大紀元記者表示,工程建設領域貪腐已成常態,遍地皆是,查處方式僅治標而不治本。

據新京報報導,自2009年9月至2011年3月,查處的20起大要案中,15起與官員貪污受賄有關,覆蓋20個省份,除標案串通外,還有的涉及工程決策、土地出讓、招標投標等工程建設各環節。

工程建設貪腐成常態

眾所周知,工程建設領域是腐敗的「重災區」,最突出的特點是官員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項目,收受賄賂、進行權錢交易。表現在工程決策、土地出讓、招標投標、工程發包、物資採購、資金運作、工程款結算等多個環節。

有分析人士指出,腐敗官員不斷出現已經建立起了腐敗機制,上至決策官員下至工地工人都默認了此套機制,腐敗成為常態,守法成為特例,任何人只要牽扯到這樣的腐敗機制當中,都成為腐敗的一分子。

遼寧某市從事建設工程管理多年的小馬(不願具名人士)對大紀元記者表示,工程建設方面貪腐遍地,令人睜不開眼。「能夠鑽空子的環節太多了,政府官員從上到下每一層都能從中受益。」

另一位曾從事招標代理工作的陳潔(化名)女士表示,監察局官員也同樣參與違紀。局裡派駐在招標管理部門的監督人員,可以將自己親屬安置於招標代理公司任職,借職務之便,洩標、串標現象也屢見不鮮。

治標不治本

工程建設涉及眾多管理部門,為使每個環節暢通無阻,承建方往往不擇手段行賄所涉環節的關鍵人員。例如:不惜重金行賄關鍵人員,成功獲取工程承建權;為避免東窗事發,千方百計靠近、拉攏受賄人的親朋裙帶關係,假借諮詢費、會議贊助、費用報銷等名義以財務進行賄賂或出資供其考察學習、旅遊觀光等形式實現「曲線」行賄等。

小馬(不願具名人士)表示,以上問題看似在基層,實質是根子上的問題,俗話講上樑不正,下樑歪,不貪不收的人在這種環境下反倒沒有市場,吃不開。「他們是在認認真真貪腐,而不是工作。」

遼寧省從事建設工程評標多年,有豐富經驗的張先生表示,招投標活動最容易出現違紀違法現象,目前60—70%存在串標。可以漏標的環節也很多,大多發生在評標活動前期,如攔標價的洩漏、有組織的非法串標。他同時指出「土地競標過程中政府官員利用職權違法串標也很嚴重,大多操作手段是,通過第三方的運作,達到自己預想的目的。」

「在國外講法制,一旦被發現,處罰是非常嚴厲的。我們國家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是根本體制問題。目前查處手段只治標不治本。」

也有業內人士認為,封閉的體制加上巨大的利益,使決策者和管理者有了無限牟利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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