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煙台維權情況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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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5月19日訊】應煙台市百大集團負責穩定工作的王永梅付主任約定,2011年5月18日下午3點,煙台市企業軍轉幹部辦公室調度組的噶科長(音)在百大集團王副主任的陪同下,到下崗失業後退休的原百大集團軍轉幹部曲世濤家進行走訪。

噶科長落座後,首先介紹了走訪的內容和目的。一:傳達2011年5月11日煙台市委副書記郝德軍同志與部份企業軍轉幹部對話情況和內容。

5月11日參加對話會的企業軍轉幹部有儲言勇、楊新武等8位同志。儲言勇首先發言,主要談了要求恢復企業軍轉幹部的一個身份兩個待遇問題,請求市領導在合適場合向上級部門反映他們的訴求。再一個就是住房補貼問題,要求給企業軍轉幹部發放工資總額35%的住房補貼(即貨幣分配部份)。郝德軍副書記表示,企業軍轉幹部恢復一個身份兩個待遇的確是核心問題,身份問題解決了,其它問題都好解決。但這個問題市裡沒這個權利,我們只能依據中央文件精神,在解困框架內落實、解決問題。一個身份兩個待遇,有機會市裡會向上級反映的。

二:傳達郝德軍副書記就企業軍轉幹部儲言勇提出的住房補貼(工資總額35%)的答覆;關於住房補貼問題,現在沒有文件依據,周邊兄弟地市也沒有先例,不能解決。

三:市領導希望加強與企業軍轉幹部的溝通交流,煙台市是我們煙台人的,不要通過媒體以免被敵對勢力所利用。

企業軍轉幹部曲世濤對噶科長傳達的三條意見談了自己的看法:

一:煙台市委市政府對企業軍轉幹部的國家幹部身份和與之相適應的兩個待遇的恢復,沒有決策權,但市委市政府卻能在相關場合把企業軍轉幹部的訴求帶給有決策權的上級機關和部門!既然大家都承認恢復國家幹部身份是解決問題的核心,希望我們共同努力!

二:關於市委市政府與企業軍轉幹部對話代表組成問題,現行的辦法不具代表性。煙台市委市政府的職權範圍是在解困框架下落實政策,而中央文件從2002年人發82號文、2003中辦發29號文及中央和地方召開的所有有關企業軍轉幹部解困會議紀要都把企業軍轉幹部解困定位在「部份困難企業軍轉幹部」解困問題,而不是所有企業軍轉幹部都涵蓋其中。這裡強調的是困難企業、特困企業的困難軍轉幹部的解困問題。煙台市既然只有解困的權利,對話的對象就應該向特困企業、困難企業、下崗失業的軍轉幹部傾斜,多聽聽他們的呼聲,多解決他們的實際問題(這些可都是在煙台市委市政府的職權範圍內的事呀)比方說:雖然煙台市制定的「解決部份困難企業軍轉幹部解困問題第一階段工作預案」應該與2003年11月25日前完成,但煙台市困難企業軍轉幹部的「三拖欠」問題至今沒有得到補發補繳。我們煙台市軍轉辦向上級匯報的「在全省率先實現六個百分之一百」實際上全是虛假謊報。現今雖然時隔7、8年,現在回過頭來落實我們也會感恩的。這些問題,富裕企業的軍轉幹部是不會理解的,市領導每每對話都會把特困企業、下崗失業軍轉幹部排除在外,他們的問題,市領導始終聽不到真話,還怎麼為他們解困呀,這樣的對話與「掩耳盜鈴」何其相似。市委市政府領導既然無權解決對話提出的訴求請求,市委市政府有權解決的問題卻被拒之門外,請問:這樣的對話不是在作秀是甚麼??如此對話再多有啥實際意義?

三:關於貨幣分配住房補貼問題,不是沒有依據,而是依據很充分。

(一)煙政發【2001】101號文規定:關於住房貨幣化分配
「住房貨幣化分配就是把原來的住房實物分配改為貨幣分配……從1999年1月1日起,對1998年底前在冊的……計發一次性住房資金的形式進行補償;對1999年以後發放住房補貼至退離休時間。」這裡規定1999年後在冊的職工都應享受貨幣分配,我們在職時,應該享受而沒有享受到貨幣分配,現在要求補發,有充分的政策依據,怎能說沒依據呢?

現行的房改政策是當年中央轉發煙台房改政策而來的,全國都是依據一個文件執行,我們企業軍轉幹部退休後不發放是因為沒有政策依據,那你們公務員的依據何在??執行同一個文件,公務員事業單位發放就有依據,我們企業軍轉幹部不發就是沒有依據,道理講不通!!

同是退役軍人,2000年後自謀職業軍轉幹部終生都享受住房貨幣分配,企業軍轉幹部就不享受,如此太有失公正公平!

說住房貨幣分配不在解困範圍內,我們不這樣看,我們為甚麼困難??同在一個社會環境裡,同在一樣的市場價格條件下,別人有的福利我們沒有,我們就困難!!困難企業軍轉幹部大部份福利都沒有,別的企業職工全有,我們就會困難,難道這不是事實嘛?我們不是強調建立長效機制嗎,不解決分配不公現象將永遠不會使困難企業軍轉幹部脫困,企業軍轉幹部辦公室如何履行其解困職責呀??所以貨幣分配不在解困之列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

四:關於市委市政府領導希望加強溝通交流,希望不要把問題通過媒體發表以免被敵對勢力利用問題,我們說「溝通交流比對抗好」,「在政策範圍內解決問題比拖著不辦要好」,「辦實事比作秀好」。我們非常同意市委市政府的想法。路不踩不平,理不辯不明希望市委市政府能關注我們特困企業軍轉幹部、遺留問題多的軍轉幹部的話語權,他們的合法權益不想毫無原則的、永久被人代表!!

至於說通過媒體網絡提出我們的訴求問題,我們說這本身不違法。胡錦濤主席溫家寶總理在奧運會前就向世界宣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不違背自身意願的情況下,可以接受任何媒體記者採訪。

話又說回來,特困企業軍轉幹部的訴求假如能很順利的反映到決策層,假如我們的政府部門對人民的來信來訪能保持渠道暢通,保證按信訪條例規定實現依法給予回覆,我想又有誰會捨近求遠,冒著被敵對勢力利用的風險呢?要知道我們都是有著三、四十年黨齡的老黨員,我們對黨的感情,對共和國的愛,對人民的忠比有些公務員不只要高多少倍。我們的依法維權,說實話,不光是在維護我們自己的合法利益,更多的還是在維護黨、國家、政府政策的權威性、嚴肅性!是我們在用最後的忠誠捍衛黨在人民心中的光輝形象。

噶科長表示將把曲世濤同志的意見向領導匯報,走訪就此結束,歷時一個多小時。

現把材料整理出來以供大家研究分析落實軍轉安置政策的趨勢走向、

煙台巿企業軍轉幹部 浪花
2011年5月18日晚於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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