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劉萍事件看渝水區當局在人大選舉中違法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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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5月17日訊】(自由亞洲電台「心靈之旅」訪談節目主持人張敏採訪報導2011,05,14)

*劉萍獨立參選渝水區人大代表被抄家被切斷與外界聯繫*

北京時間5月11日晚,我從推特上得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獨立參選區人大代表的 劉萍女士當時正被警方圍堵在家中,情況緊急。我隨即通過越洋電話對劉萍進行了專 訪,並約定第二天同一時間再通電話。12日晚上,電話已經無法撥通。13日有推友發 布消息說「劉萍凌晨被警方抄家。5月13日凌晨一點,當地警方以劉萍涉嫌『藏匿危 險宣傳品』而對其進行了『抄家』,當場沒收了她所有的宣傳單頁名片,包括兩部私 人手機,同時將其家中的電和網都停掉。」我再次試撥打電話,號碼撥完,液晶顯示 號碼隨即從屏上消失,一般來說這是電話被控制的反應。

*與外界失聯前接受專訪:警察警車在樓下守候*

以下請聽劉萍女士被切斷與外界聯繫之前接受我採訪的錄音——

主持人:「您好!請問是劉萍嗎?」

劉萍:「我就是。」

主持人:「我是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張敏,冒昧打擾您。我在推特上看到您面臨有人圍 住您的住處,要把您帶走的情況,現在到底怎樣?」

劉萍:「現在警察在樓下守候著呢,有車子。因為我想參選人大代表。」

*劉萍:簡述概況,當局有關部門沒有依法把我列入初步候選人名單*

主持人:「您以前作過人大代表嗎?」

劉萍:「沒有。我是4月15日選民名單公榜開始。。。我早在今年2月時就想當人大代 表。因為我有群眾基礎,我一直在為我廣大社區員工維權,有很好的口碑和人脈。我 對自己比較有信心,就想參選。

2月份我前往湖北省潛江問到姚立法老師關於選舉的事情。4月15日這邊公榜選民名單 ,我就積極踴躍參選。我在外面演講,多次被警方驅散。

5月15日到16日要開始正式選舉,之前按照《選舉法》『十人以上聯名推薦將產生初 步候選人』,我跟另外一個參選人魏忠平都是被十人以上聯名推薦的。

4月30日公榜初步候選人,沒有我的名字。他們的說法是『按照黨章,根據我前期表 現,我被政府處理過(因為上訪,曾經被警方拘留訓誡),不適合當人大代表。』根 據我國的《選舉法》,只要十人以上聯名就應被列入初步候選人名單裡。」

主持人:「他們說按照黨章,您是共產黨員嗎?」

劉萍:「我不是。」

主持人:「人民代表的選舉為甚麼要按照黨章?您不是共產黨員,黨章對您有甚麼約 束力?您能不能談談?」

劉萍:「我質疑過他,說不是黨代表選舉,是人民代表選舉。人民代表人民選,人民 代表才能為人民。4月30日初步候選人公榜沒有我的名字,之前4月27日,我所在的江 西新余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的選舉辦公室,我看到了內部文件有我劉萍的候選人名單。」

*劉萍自介*

劉萍:「我是新余鋼鐵集團簡稱『新鋼』的設備材料部簡稱『設材部』員工。」

主持人:「您在這裡工作幾年?」

劉萍:「三十二年了。」

主持人:「您的年齡方便講嗎?」

劉萍:「我四十七歲,吃四十八歲的飯了。」

主持人:「您十五、六歲就開始在這兒工作,這個地方的人很瞭解您?」

劉萍:「對。」

主持人:「您關注社會、社會問題,關注身邊老百姓,做些事是從甚麼時候開始?」

劉萍:「確切講,之前就是網上圍觀,行動是從去年。去年我被強迫內退後,孩子面 臨考大學,我積極維護自己的權利,從此感覺到我有責任義務為老百姓做更多的事情。

因為被強迫內退的我們這邊的百姓,是我的兄弟姐妹,收入極度偏少,低於所在城市 的生活保障。我前年(在崗)是一千九一個月平均,去年二月份強迫內退以後收入只 有四百三十五。按照當地最低生活保障,人均是三百。

我是離異的,獨自帶女兒。女兒去年考大學,沒有辦法維持正常的基本生活,更別說 孩子的教育,人家說『再窮不能窮教育』,所以我從那一刻開始維權,走出我的個案 。」

*劉萍:為更多人維權,更多人受益*

劉萍:「走出我的個案,我就積極為我們新鋼內退員工打抱不平鳴冤。

在我跟魏忠平兩人不屈不撓努力下,去年10月員工收入遞增到江西省最低標準六百六。

原先收入有八十的、一百多、兩百多的,一般女同胞就是四百出頭。遞增到六百六基 本上每個人增加了兩百多。所以群眾對我非常擁護,因為從1993年一直到2010年企業 員工從來沒有為內退員工遞增過分毫。我們新鋼在江西省是納稅大戶,全國『五百強 』的國企。」

主持人:「請問新鋼集團一共多少員工?」

劉萍:「近五萬員工。」

主持人:「有多少屬於內退的?」

劉萍:「據我們街道辦李書記說,內退的退休的包含在一起一萬五左右。」

主持人:「近五萬員工是在職的還是包括這一萬五?」

劉萍:「包括這一萬五。去年10月15日,因為遞增到六百六,當大家一致擁護感激我 的時候,我並沒有滿足。我覺得強迫內退是企業的違法行為,我依舊積極爭取希望他 們能夠留在崗位。因為只有我被強迫內退了,才能為他們爭取,因為在崗員工不可能 站出來抵制強迫內退,因為還在崗。在我的繼續努力下,去年11月15日迫使我們新鋼 出台了延緩三年的計劃。」

主持人:「原來掌握甚麼年齡內退?」

劉萍:「按照國家《勞動法》,女性做到五十歲,男六十歲。有規定,離退休不足五 年,也就是女四十五歲,必須本人提出申請,單位領導批准,缺一不可。我前年掙一 千九,退下來是四百三十五,我不願意退的,沒辦任何手續,沒打申請報告,他強迫 我內退的。企業四十五歲一刀切。」
主持人:「沒有甚麼商量?」

劉萍:「沒有。」

主持人:「這四百三十五元內退金在當時對您這麼一個兩口之家意味著甚麼?」
劉萍:「意味著不能維持最低的基本生活,更不要講小孩的教育學習了,無法保障。」
主持人:「現在六百六十元變成一個下限,凡內退的都不會低於六百六十元,是經過 你們的努力?」

劉萍:「對。因為《勞動法》有規定員工收入不能低於所在城市最低工資標準,我們 所在城市最低工資標準就是六百六。江西省2008年已經出台政策『嚴禁企業一刀切』 。」

主持人:「就是說新鋼集團執行的連省裡的規定都還沒有達到?」

劉萍:「對。國家一直不允許這樣。1990年就出台了111號文件,還有國務院企業富 餘人員安置辦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都明文規定,就是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必 須本人提出申請,單位領導批准。早在2008年,江西省也出台了文件『禁止企業一刀 切,發現一起及時糾正,嚴肅處理』。新鋼還是強行這樣搞。」

*獨立參選人劉萍:競選人大代表宣言*

主持人:「您競選人大代表過程中怎樣講的,能簡要表達一下嗎?」

劉萍:「我的競選宣言對吧?」

主持人:「對。能讀一下嗎?」

劉萍(讀):「江西新余劉萍競選人大代表宣言——我,中國公民劉萍。我不是官員 ,但是我有一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心。我長期奮鬥在維權前線,雖然我能力有限 ,但我一直在努力。我承諾,我一旦當選人大代表,我將竭盡所能反映百姓心聲民聲 !我將關注在崗員工的收入,要求收入分配公開透明,監督帶薪休假的實施,關注法 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是否按規定給付。關注養老金、公積金、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等是 否按規定繳納。關心退養員工收入偏離基本生活標準、退休人員收入過低、企業員工 子女就業安置等等一系列民生問題。我是一個普通公民,我還是一個母親。我瞭解每 個公民的心聲。我不畏強權,我一直是長期奔波在維權前線的鬥士。請相信我為民請 命的決心。不管我是否當選,我都將一如既往地為民請願,為百姓發聲。您給我授權 ,我為您代言。希望大家都能夠參與人大代表的競選過程。我的口號:人民代表人民 選!人民代表為人民!我的權利我作主!我們不要被代表!劉萍的手機:13879013098

歡迎大家積極索要選票!」

*劉萍:公民調查員杜全兵從北京前來觀察選舉被劫持遣返*

主持人:「您剛才講警察已經到您的樓下。在此之前警方有沒有和您接觸過,是否遇 到過這些方面問題?」

劉萍:「接觸過。4月30日一個公民調查員叫杜全兵的,被他們劫持了。」

主持人:「這位公民調查員是從甚麼地方來的?」

劉萍:「從北京來的。」

主持人:「他代表哪一方面的人士?」

劉萍:「是一個公民獨立調查團的,確切的我不清楚。」

主持人:「他來幹甚麼呢?」

劉萍:「只是來觀摩選舉。」

主持人:「以前您認識他嗎?」

劉萍:「不認識。」

主持人:「他被劫持後帶到甚麼地方?」

劉萍:「遣返了。」

主持人:「回北京了?」

劉萍:「嗯。」

*劉萍:4月30日初步候選人公榜我名被剔除,當日至今警方跟蹤尾隨法外監視居住*

主持人:「之後有沒有其它警察警方干預和您有關的事情?」

劉萍:「從4月30日那一刻起,警察就跟蹤尾隨我,到我樓下走,監視居住。」

主持人:「您已經被監視居住,有沒有法律文書?」

劉萍:「沒有。」

主持人:「監視到甚麼程度?」

劉萍:「走到哪裏跟到哪裏。」

主持人:「他們有沒有講甚麼話?您和他們有沒有甚麼對話?」

劉萍:「我從來都是跟他們和顏悅色,他說要保住飯碗,說是領導的旨意。我說『你 為甚麼跟著我?』他說他也沒辦法,是領導的意思。」

主持人:「您有沒有向他們要過法律文書並且跟他們理論?到底有甚麼法律依據?您 的權利等等怎麼講的呢?」

劉萍:「我問過他們,他們說『就是沒事陪著你,不是監視居住』。」

*劉萍:初步候選人公榜也剔除新鋼獨立參選人維權人士魏忠平,當局屏蔽信息*

主持人:「今天情況有甚麼新變化嗎?」

劉萍:「我在外面演講。4月15日開始公榜選民名單那刻起,十人以上聯名必須產生 候選人,我跟魏忠平兩人都是十人以上,4月30日公佈初步候選人名單,把我無情剔 除,初步候選人也沒有魏忠平。」

主持人:「你們二人都是新鋼集團維權人士,是嗎?」

劉萍:「對。」

主持人:「對於您沒有被列入初步候選人名單,您有甚麼為自己申辯的話特別要說?」

劉萍:「如果按照我國《選舉法》,我應該在初步候選人名單裡。如果按照信息公示 ,按照正當的《選舉法》步驟,我應該出現在人大代表初步候選人名單上。正因為他 們屏蔽了所有的信息,也就遏制住了民聲。

我只想在有生之年找尋一個人生的平台,看我究竟能夠走多遠。找尋一個合法的途徑 ,能夠幫助百姓維護自己的人權、權益。我只想參選人大代表。如果一旦出現在候選 人名單上,我極有可能選舉成功。」

主持人:「現在的初步名單是第幾輪的名單?」

劉萍:「初步名單一禮拜後,會公榜正式候選人名單。我們國家的國情你也清楚,我 有可能在正式候選人名單裡被剔除。現在初步名單就被剝奪了。如果按照《選舉法》 29條,只要十人以上聯名,必須在初步候選人名單裡面,必須公示。」

*劉萍:官方引用黨章阻我參選理由「這是共產黨領導下選舉,不是在美國選舉」*

主持人:「對於當局解釋他們沒有讓您進入初步候選人名單,他們的理由到底詳細是 怎麼說的?」

劉萍:「 說我是被政府處理過的人。按照黨章,根據我前期表現。不適合參加人大代表選舉。」

主持人:「黨章怎麼會規定人大代表選舉?您曾經加入過共產黨嗎?」

劉萍:「沒有。」

主持人:「您認為您和黨章是甚麼關係呢?」

劉萍:「沒有任何關係。」

主持人:「您認為黨章和現行有關選舉法的規定是甚麼關係呢?」

劉萍:「是有矛盾的。因為是人民代表選舉,不是黨代表選舉。」

主持人:「他給您引用的黨章條款是黨代表選舉的條款,是嗎?」

劉萍:「嗯,對。他說在共產黨領導下選舉,不是在美國選舉。」

*劉萍與外界失聯前受訪留言,憂「人民代表人民選」成為一紙空文*

主持人:「今天您所遇到的警方對您的監控,有沒有甚麼新情況?」

劉萍:我今天是在家裏,明天如果出去,有可能被消失,以種種理由。他今天說我已 經違法了,因為我舉著個橫幅,上面寫著『人民代表人民選!公民精神萬歲!』他就 說我違法了。」

主持人:「說您違的甚麼法?」

劉萍:「他說不出來呀。他叫我到派出所去看,他翻給我看。然後他去找警車的時候 ,我就回家了,因為正好離我家比較近。我就關起門,他們就馬上上車,使勁敲我的 門要跟我談,我沒有開門。我擔心明天是否能自由出入。我渴望自由,也想在我有生 之年能夠平平穩穩地進入參選。不管成功與否,我只想證明我在百姓中究竟有多大比 重。我只想找個合法途徑,能夠為百姓請命,為百姓發聲,我有很好的群眾基礎。我 明天出不去的話,或者被消失的話,那麼直接我們這邊『人民代表人民選』就成為一 紙空文,因為所有候選人都是內定的。」

主持人:「明天我會再試著給您打電話,如果真出現您所擔心的情況,真出現那種我 們最不願意看到的情況,您要對外界說甚麼?」

劉萍:「我呼籲能夠關注我劉萍。因為我沒違法,我渴望自由。我只想平平靜靜走我 公民該走的民主道路。」

主持人:「對於整個基層的人民代表選舉,能夠按照現有的《選舉法》條文落實,這 方面您還有甚麼要說的嗎?」

劉萍:「我就希望選舉的時候公開所有的信息,真正落實《選舉法》的精神,還百姓 『人民代表人民選,人民代表為人民』的宗旨。」

主持人:「如果在現實生活中真正選舉過程中,不能落實現有的《選舉法》,您認為 會帶來甚麼影響嗎?」

劉萍:「等於扼殺了民聲,體現不了公平競爭。」

在第二天約定時間,劉萍的電話無法撥通。之後,傳來劉萍被抄家的消息。推友說, 警方以劉萍涉嫌「藏匿危險宣傳品」對其抄家。沒收了她所有宣傳單頁名片,以及兩 部私人手機,同時將她家中的電和網絡都停掉。

*姚立法:劉萍競選區人大代表行為合法,地方當局在選舉過程中多方面違法侵權*

就劉萍參選和今天的處境,我採訪了湖北潛江市前人大代表,目前在潛江市從事教育 工作、研究選舉的專家姚立法先生,請他談談看法——

姚立法先生介紹了他所瞭解的情況。他說:「劉萍以獨立候選人身份競選她所在地的 區人大代表。她的行為是合法的,已經得到了全國各地很多網民的聲援和支持。

另一方面,當局在選舉過程中,方方面面公然的違法。突出的做法就是,使獨立候選 人失去一切機會,獨立候選人各項法定權利被選舉委員會剝奪。」

違法之一:初步候選人公榜非法拿掉劉萍的名字,封鎖信息

姚立法:「根據法律規定,劉萍在參選的過程中應該是當然的初步候選人,因為她得 到了十人以上聯名推薦,根據《選舉法》應無條件張榜公佈。但她被當地渝水區選舉 委員會非法把名字拿掉。渝水區選舉委員會對很多必須及時公開的信息進行了封鎖。」

違法之二:警方、選舉委員會威脅參與聯名推薦劉萍的人

姚立法:「渝水區警方、區選舉委員會對那些在劉萍的初步候選人聯名推薦表上簽名 的人進行威脅等等,警方一再介入,這些做法都是公然違法的,與社會發展方向完全 是背逆。

根據中國法律規定,獨立候選人雖然沒有被他們確定為正式候選人,但她仍然有當選 的機會。選民在投票日在選票上『另選他人』欄裡填上他(她)的名字,獲得法定票 數後仍然可以當選。但是地方當局害怕像劉萍這樣為老百姓利益維權的人、堅持說真 話的人當選,所以就公然對劉萍威脅恐阻攔、刁難破壞等等。」

違法之三:另一獨立參選人魏忠平的名字也被從初步候選人公榜中拿掉

主持人:「和她同時的還有一位被推選,按照《選舉法》應該進入初步候選人名單的 魏忠平,目前狀況也和劉萍差不多。。。」

姚立法:「是這樣。魏忠平和劉萍是在渝水區被剝奪進入初步候選人名單的獨立參選 人,還有一位李思華,公開的就是這三位。

違法之四:非法將法定同一行政區同天投票時間錯開到不同日不同時

姚立法:「實際上還有幾位,為甚麼就出現劉萍和魏忠平在前頭走呢?因為他們這個 地方很怪。渝水區的投票日根據法律規定,應該是在一片行政區內同一天進行投票, 但目前他們那裏投票時間是錯開的。」

違法之五:獨立參選人劉萍、魏忠平、李思華被警方圍堵控制
姚立法:「現在情況很危急,昨天(12日)劉萍、魏忠平被警方控制,李思華也被警 方圍堵在家裏。今天凌晨劉萍和魏忠平獲釋仍然受到威脅。」

違法之六:《南都週刊》記者採訪劉萍被警方帶走

姚立法:「這時候(13日晚)的準確信息是劉萍正在和《南都週刊》。。。這次當然 我們國內的媒體也有不錯的方面,哪怕上面有所謂的禁令,不准採訪和報導這個選舉 ,但是《南方都市報》和《南方人物週刊》已經對劉萍他們的競選進行了報導。今天 下午《南都週刊》的記者和劉萍在一塊的時候,已經被警察帶走,現在我們已經聯繫 不上劉萍。」

違法之七:魏忠平競選發文宣被警方帶走傳喚控制

姚立法:「前二十分鐘,正好你打電話來之前,我又在和那邊交流。因為魏忠平他們 今天下午想盡了一切辦法仍然在發傳單、競選文宣。這時候,警方又要傳喚帶走魏忠 平,我後來撥過電話去的時候,警方已經把他控制了。」

違法之八:渝水區投票時間、地點、寫票收票方式違法

姚立法:「渝水區這次選舉,在全國來講幾乎提前了四個月,很多很多方面公然違法。

今天上午就有地方在發選票,已經開始投票,發到車間,發到工人手上,再有人去收 選票。這種形式是公然違法的。第一,渝水區的新余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正式候選人公 布是5月8日,根據選舉法規定,投票日起碼應該在15日。但是今天投票從時間上就百 分之百非法。

第二,他們投票的形式也是非法的。既不召開選舉大會,也不設投票站,更沒有秘密 寫票處。而是把選票發到車間、發到單位、發到家裏,去收。」

違法之九:選民小組長產生途徑違法

姚立法:「選民小組組長的產生,中國的選舉機構裡,主要是任命的,肯定就不是個 民主的東西。根據法律規定,選舉機構裡的選民小組長這樣一個職務。。。江西規定 一般情況下是由選民推選產生,但我們現在瞭解到的統統是任命的,沒有依法。」

違法之十:人大代表名額分配違法,同票不同權

姚立法:「人大代表名額的分配,涉及到選民選舉權是否平等問題。但是有關當局不 公佈這個信息,分配預選代表名額時是根據人口數分配的,分配時一定要同票同權。 但是他們信息不公開,每個選區的人口數是多少?應選的代表名額是多少?不公開就 是非法的。

渝水區現在是有非法分配代表名額的情況。比方說,甲選區人口數三千,他分配一個 名額;乙選區人口數兩千,他反而分配兩個名額。這就是非法了。選民拿到同樣的選 票,但是選票的含金量、

選民的權利是不相等的。選民有權利推薦初步候選人,現在渝水區沒有召集選民開會 ,告知選民有這項權利。選民完全是蒙在鼓裡。」

違法之十一:向選舉委員會要「初步候選人推薦表」對方不給,違法侵犯選民提名權

姚立法:「像劉萍、魏忠平他們主動站出來競選人大代表的人,找到選舉委員會要『 初步候選人推薦表』,選舉委員會踢皮球,踢來踢去不給。不給就是非法的。你憑甚 麼不給?我選民就是行使我的提名權?」

違法之十二:違法刁難選民和獨立參選人

姚立法:「當局既刁難選民,同時也刁難獨立候選人。他們要求劉萍他們說『你把那 些推薦你為初步候選人的人集體一塊兒帶到我們辦公室裡來』。第一,這違法的,是 刁難獨立候選人,也是刁難選民。假設我姚立法是新鋼、是渝水區一個選民,人在北 京打工,我仍然有權利參與聯名推薦初步候選人,我可以通過電話,可以委託人代我 簽名,我要推薦劉萍為初步候選人。那麼,你現在要我姚立法從北京趕回來嗎?不趕 回來就不行嗎?他這要求沒有法律依據,是違法的。」

違法之十三:警方、居委會違法以低保或工作取消等威脅簽名推薦者

姚立法:「還有,選民聯名推薦了劉萍、魏忠平他們為初步候選人之後,警方對那些 簽名的人傳話,居委會的去威脅。比如說『你的低保,你的臨時工作,要給你取消』 等等,這是非法的。」

違法之十四:向選民灌輸施壓違法解釋選誰不選誰

姚立法:「還有劉萍所在地街道、居委會召集那些樓長、選民小組長開會,宣傳『拘 留過的人不能選』『被警方訓誡過的人不能選』,實際上是破壞選舉。因為法律規定 很清楚,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就有選舉權、被選舉權,選誰不選誰權利在全民, 而你官方,共產黨的基層組織,不能去向選民去灌輸、去施壓選誰不選誰。」

違法之十五:非法剝奪選民討論協商、確定正式候選人權利

姚立法:「他們非法公佈初步候選人,根據中國的《選舉法》規定,初步候選人被公 布出來後,應組織選民對公佈的那些人進行討論協商,使選民對他們增加瞭解認識。 新鋼有六個選區,沒有任何單位做這樣的事情。這是非法的,剝奪了選民討論協商權 利、確定正式候選人的權利。他們又把人定出來了,就是非法確定了正式候選人。」

違法之十六:警方無端傳喚獨立候選人破環競選

姚立法:「你警方無端找理由傳喚獨立候選人、破壞他(她)的競選。」

*姚立法:回顧比較近幾屆基層換屆選舉情況*

主持人:「以劉萍為例,所遇到的情況,反映出來的基層選舉中的這些問題,在過去 的換屆選舉中,有沒有同樣情況?程度如何?」

姚立法:「中國的獨立候選人遭到打壓的情況,突出從2003年開始。我是1998年當選 的,當時全國站出來的非常之少。媒體對我報導之後,全國各地才慢慢特別多。200 6年比2003年打壓得厲害。今年因為是開頭,新余方面的出手也不輕。
首先當局對獨立候選人參選勢頭非常擔心。明白人都知道,台灣的國民黨(一黨統治 )倒台,台灣人民沒有死一兵一卒,也沒有用一槍一炮,就是選票把它趕下台。

2003年2006年,在大陸只要你競選,當局是不擇手段地、公然非法出重手地打壓。這 次劉萍他們站出來競選,因為時間上是個特例,當地選舉提前了,加上中宣部和全國 人大常委會文件沒有出台,互聯網這樣發達,國際國內媒體的關注,環境比2006和2 003年我們遇到的情況略好。」

主持人:「基層換屆選舉是幾年一次?」

姚立法:「1993年之前,是三年一次。之後是五年一次。2003年到2006年,又是三年 ,法律調整了。2006年到現在開始往後是五年一換。」

*姚立法:民間選舉觀察員杜全兵被警方控制是不是封鎖選舉?*

補充一點,這次劉萍和魏忠平競選過程中,民間選舉觀察員杜全兵到新余被警方控制 ,你警方的做法是不是對選舉的一種封鎖呢?

杜全兵是從北京坐火車到新余,便衣就守在新余火車站出口,因為劉萍就在廣場等。 杜全兵一出來和劉萍接上頭,周圍的警察便衣確認了這就是北京來的選舉觀察員,馬 上就把他控制住,帶到火車站裡頭進行調查、詢問筆錄,身份確認、來的目的進行確 認,就把他送走了。」

*姚立法:國內矛盾重重民怨沸騰,地方換屆選舉遭當局打壓可能性偏大*

主持人:「目前事態的發展,對於官民雙方,對於法律落實,對於選舉走向,會產生 甚麼樣的影響?有甚麼利弊?」

姚立法:「你提這個問題的時候,我想是特別的好。根據目前判斷,根據我們對199 8年2003年2006年三次換屆選舉比較,新餘地方當局還是非常謹慎的,和以往獨立候 選人的遭遇比照,出手還不是過快過重。

這樣我們就有一個很大的思考空間。現在的走向有兩個可能。

一個是,當然我內心希望獨立候選人競選的空間擴大,國家的法律得到實施,人民的 選舉權得到保障。但我們還是要冷靜判斷,現在中國國內矛盾重重,民怨沸騰,整個 社會對立很強。茉莉花革命行動還一波一波存在。馬上就要全國來臨的地方換屆選舉 ,遭到當局打壓的可能性還是偏大。」

*姚立法:上級命令《南方人物週刊》寫劉萍文章不准上網,不准報導選舉*

姚立法:「我現在接受你的採訪,也可以向你透露一個信息。《南方人物週刊》對劉 萍進行了報導,雜誌是前天(11日)出刊面世的,結果一面世,上級就下達了命令, 兩個不准。一不准把寫劉萍的那篇文章放在網絡上;第二不准他們報導選舉。

*姚立法:共產黨執政六十多年,百姓選舉權虛假的話,領導人有責有罪*

姚立法:「我覺得這次的換屆並不樂觀,但是現在不管胡錦濤先生,還是溫家寶先生 ,特別是說了所謂『六不准』的吳邦國先生,他們心裏非常清楚。共產黨執政六十多 年了,中國的老百姓選舉基層人大代表的權利是虛假的話,他們有責任,而且不是小 責任,我認為是罪過。因為你沒有保障法律的實施,你剝奪了人民最基本的法定權利 ,你是有罪的。」

*姚立法:胡錦濤、溫家寶、吳邦國如為民族著想,基層選舉應嚴格依法不應成假選舉*

姚立法:「他們要是冷靜地想到這些問題,他們要是為這個民族著想的話,中國基層 的選舉應該有章可循,嚴格依法,而不應該搞成一個亂象,搞成一個鬧劇,搞成一個 欺騙人民的假選舉。
根據我現在瞭解的情況,全國的獨立候選人站出來競選的人數越來越多。而且互聯網 的發達、中外信息交流暢通這樣一個狀況下,真正的政治體制改革那一天,不管怎麼 堵,也只是暫時的。我對這個走向還是樂觀的。」

*姚立法:我近三個月處境,24小時被跟蹤*

主持人:「您近來安全方面情況怎樣?」

姚立法:「我是二十四小時被人公開跟蹤。比如這時候,我的樓梯門口有小車,專班 人馬守在那地方。我上班坐在我辦公室裡,一般現在是三個人,在路上任何地方,我 到任何地方去,都有兩、三個人跟著,幾班人換班。」

主持人:「這樣的情況已經持續了多久?」

姚立法:「從茉莉花革命的第一天,從2月20日到今天沒有中斷。」

以上自由亞洲電台「心靈之旅」訪談節目由張敏在美國首都華盛頓採訪編輯、主持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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