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三議員被揭村屋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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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5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恩香港綜合報道)再有民建聯立法會議員的村屋涉嫌違規疑僭建。漁農界立法會議員黃容根位於大埔林村新村的寓所,被揭發天台有僭建玻璃屋。黃容根稱不知玻璃屋屬僭建,屋宇署則表示會派員視察。

黃容根3層高村屋的天台,蓋搭了一間佔面積約三份二的玻璃屋,另外三份一則搭建了塑膠簷篷。他解釋,3年前孫兒出生,找承辦商加建遮蔭棚,曾詢問建築師傅的意見,當時得到意見,只要不是全部密封便沒有違規。黃容根稱,如證實是違法僭建物,會承諾清拆。他認為政府有責任讓村民知道,怎樣加建才是沒有問題。

屋宇署表示,會派人前往視察及翻查記錄,如有需要會按照現行處理違例建築物的執法政策,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

張學明否認僭建物屬新建

黃容根是繼張學明與陳鑑林之後,第三名被揭發在村屋寓所天台搭建懷疑僭建物的民建聯議員。身兼鄉議局副主席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張學明,被揭發村屋僭建天台玻璃屋時,聲稱僭建早於20多年前落成,現正等待政府的理順政策,望將其「合法化」。

不過,有報道指,根據Google地圖街景服務的照片,該所玻璃屋最多是在3年多前落成,絕無20多年歷史。媒體指,根據Google地圖街景服務的照片,張學明的村屋在拍攝時明顯沒有天台玻璃屋,Google於去年3月才推出香港的街景服務,拍攝街景照的時間始於2008年年底,因此玻璃屋肯定並非如張學明所說,在20多年前已落成.。

張學明昨日就否認有關指責,繼續稱村屋僭建物是約在3年前建成,相片內的村屋並非他擁有,又指自己會按規定處理寓所的僭建物。

陳鑑林接地政署兩次警告

民建聯另一位立法會議員陳鑑林,早前亦被揭發,其位於沙田坳的豪華村屋,不但違規僭建天台玻璃屋及地下的花槽,更將存放裝修雜物的貨櫃,非法擺放於村口官地多時,即使地政總署發出2次警告,限令搬走,陳鑑林卻無動於衷,仍未搬走。據《蘋果日報》報道,陳鑑林夫婦日前辯稱霸官地、建玻璃屋獲地政署「默許」、和政府有「默契」,但地政總署就澄清,署方早已發信,勒令陳鑑林停佔官地,有關僭建物亦已交給屋宇署處理。

林鄭:不會優待丁潛人士

就民建聯多名立法會議員先後被揭發村屋寓所加建僭建物,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日重申,對違例建築的執法是一視同仁,局方正努力研究方案,處理丁屋潛建物問題,強調不會優惠擁有丁權人士。她說,政府正努力用一個方案處理數量龐大的僭建物,因為丁屋的歷史背景及規管的法例,與市區的建築物規管不同,但不表示政府優待新界丁屋及新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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