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5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慧、唐明報導)4月2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的維權村長許坤被北海市銀海區法院宣判有期徒刑四年,罰款20萬元,同村村民高世福、張春瓊各被判有期徒刑兩年,各罰款15萬元。被告家人對此判罰表示強烈抗議,表示將會上訴。村民表示,他們被抓的主要原因是,抵制當局的非法徵地和拆遷。
家人不服判罰
許坤妻子馮廣梅在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表示,這個判決太黑、太不講理,根本就沒有法律,太令人傷心了。律師也告訴她說:沒想到會這樣判許坤,真是不可理解。
她認為,佔用國有停車場並收取停車費,作為村長,村民有要求,能不做嗎?他一分錢沒拿,只是為村民服務,何罪之有?許坤被抓至今已一年多,警方不讓她們見面。她聽說丈夫被戴上手鐐、腳鐐,每天就兩頓飯沒有菜、沒有肉。
高世福姐姐高世英表示,這樣判太荒唐、太冤了,他根本就沒犯罪,沒有證據的,是硬判,他沒拿一分錢,停車場的停車費都分給村民了,他只是個村代表,開會時作筆錄,有甚麼罪?她們親人將會上訴。
許坤大哥許猛表示,對政府這樣的判決不可理解,太黑了,他沒拿一分錢,只是為群眾服務,有關部門沒有來調查一下,就判決,真是黑白顛倒。他媽媽聽到判決,就病了,打了一天的吊針。
鄭建偉律師則對記者表示不方便接受採訪,要進一步瞭解可進入他的博客,並表示了歉意。
警方抓人或另有目的
高世英還透露:在高世福被抓一星期,政府的人要她做高世福的工作說:只要同意政府評估房子,搬遷,高世福就無罪,不答應就判有罪。警方抓人另有目的,主要是因為村民自選的村長許坤,帶領村民維權抵制當局的非法徵地和拆遷。
高世英表示,她們家現在有三個人被判刑,在2009年,她爸爸和小弟弟,以妨礙公務罪被判了二年,那次是因為幾個村委把村大樓賣了,要搬遷,村民們沒有分到錢,不肯拆,政府就出動特警、公安打村民,她大弟弟被打得很重,她爸爸和小弟弟被判二年徒刑。當地政府是想用這種方法來嚇唬村民,要村民搬遷。
她說,現在白虎頭村還有幾十戶人沒有搬遷,大家都不願意搬到新農村去,這裡是旅遊點,很好的地方。你不願意搬,(政府)就強迫你搬,如你有子女在哪個單位工作,就辭掉你的工作來恐嚇你,強迫你搬,真是沒有天理,現在他們家有三個人因搬遷關在監獄裡,本來就艱難,還要給生活費。
據悉,許坤是北海市銀海區白虎頭村民自選村長,因為帶領村民抵制當局非法征地,2010年5月15日,許坤被北海市警方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刑事拘留,其理由是非法佔用國有停車場並收取停車費。
此後代理律師一度因「案件涉及國家機密」被阻止會見許坤。2010年8月17日,許坤案由北海市公安局偵查終結,移送北海市銀海區檢察院,但在審查起訴階段,又兩次被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2011年1月25日,在審查起訴階段最後截止日期快要到來之時,許坤案從檢察院起訴至法院,北海市銀海區法院於今年2月28日開庭審理此案,直到4月29日才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