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我除了到陝西公檢法喊冤還有啥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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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4月09日訊】我是陝西省渭南市合陽縣農機學校退休職工,家住合陽縣城。2005年7月31日晚,我女兒楊金萍在回家的路上被歹徒搶劫,歹徒騎著摩托從我女兒的後側方衝過來,搶我女兒的挎包,把我女兒拉倒,摔得鎖骨骨折。我們當晚報了警。當時在現場的目擊證人姚有宏等人記下了搶劫者的形象特徵和摩托車牌號(陝E-04987),並告訴我們和警察。

這個案子很好破,因為有現場證人提供的重要線索。然而奇怪的是,在發案後的74天時間裡,辦案警察黨衛斌沒有向受害人告知案件辦理情況,沒有向發案現場的證人調查取證,在我多次追問後,黨衛斌才於10月13日第一次向姚有宏進行了調查。更令人不能容忍的是,嫌犯被警察抓了後,很快又放了,理由是:「嫌犯的父親和朋友等人證明案發時嫌疑人不在現場。」

嫌犯叫楊勇,是在縣檢察院做飯的炊事員,還有兩個同夥,是楊曉鋒、楊海建。他們被釋放,自然有許許多多我們不知道的內幕,但警方的說法做法我不能接受。我開始上訪,從合陽縣到渭南市、陝西省,北京我也去過十多次了。

2007年,我因上訪在西安南郊租房住。10月15日下午3點左右,合陽縣公安局警察康繼承、苗小龍,連同合陽縣農機學校幹部汪峰等5人,破門而入闖進我租住的房間,連扭帶拉把我從房中拖出來,從三樓拖到大門外,又拖了幾百米,把我強行塞到他們的警車裡,拉回合陽,第二天把我關進了拘留所,給我安的罪名是「違反治安秩序」。我被關了10天。我被強行拉出租住房時,左腿撞在防盜門上受了傷,由於沒有及時醫治,後發展成股骨頭壞死,只能架著拐行走。

公安機關不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反而包庇放縱罪犯,為阻止受害人家屬上訪,又實行野蠻抓捕拘留,帶人抓捕我的警察康繼承現升任合陽縣公安局副局長,還分管信訪工作,我們還能得到甚麼公正?我於去年9月再次向中共陝西省委投訴,材料又轉給了省公安廳督察總隊,至今連個回音都沒有;我向市中級法院起訴,至今不開庭審理;我向陝西省檢察院申訴,一年多了不予立案,也不說理由和依據。公、檢、法這樣拖延推諉,我只有天天到這些機關大門口哭屈喊冤!

侯妮南 電話號碼 0-13279366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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