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4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金明耀韓國首爾報導)韓國法務部29日表示,將於下半年起,對投資移民和技術移民的居留權資格再度放寬,吸引更多海外優秀人才,並對結婚移民發放專用簽證F-6,以便對各類移民實施更有效的管理。
投資移民降至30萬美元
從今年下半年起,法務部計劃實施包括上述內容的出入境管理法修訂案,該修訂案降低了投資移民的投資金額要求。截止目前,法務部要求外國投資移民只有在韓國投資5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工作的外國人才能取得居住資格,而新的修訂案將移民範圍擴大到個人投資商,以及投資30萬美元以上、在國內僱傭2名以上員工的外國人。
博士生可獲永居權
為吸引更多國外優秀人才,修訂案也放寬了對技術移民的永久居住權資格。原來規定只有在韓國國內企業工作、收入在一定標準以上的博士以上學歷者,方可享有永居權,修訂案將這一範圍擴大至所有擁有博士學歷者。
同時,修訂案還規定,對不需要進行外國人登記的長期滯留者(逗留資格外交、公務等),也將發放外國人登錄號碼,為他們辦理銀行業務或使用互聯網提供便利。
對結婚移民發專用簽證
為了幫助結婚移民盡早適應韓國生活,並對結婚移民實行更有效的管理,修訂案決定為結婚簽發專用移民簽證(F-6)。結婚移民包括與韓國人有法律上的婚姻關係或事實婚姻關係的外國人,以及因韓國人配偶死亡或失蹤而無法維持正常婚姻關係的外國人。
法務部外國人政策科相關負責人表示,為結婚移民發放專用簽證F-6,是修訂案中的內容,目的是為了把結婚移民與其他長期滯留的外國人區別開來,在以後對結婚移民制定政策時,更有針對性。
法務部認為,目前結婚移民與其他擁有長期居住權的外國人同樣持居住簽證(F-2),因此在制定結婚移民者相關政策時受到限制,專門簽發結婚移民簽證可解決過去的種種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