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4月28日訊】4月28日,東京高等法院改判了中國研修生羅成被日本警察平成學槍擊致死一案的一審判決,裁決□木縣政府向死者家屬賠償100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79.2萬元)。
據日本媒體報導,2006年發生的這起槍擊案,5年間經歷了6次預審及兩次公審,東京高等法院改判了宇都宮地方法院駁回原告訴求的一審判決,勒令□木縣政府向死者羅成家屬支付約1000萬日元的賠償金。
2006年6月23日,日本□木縣鹿沼警察署巡警平成學巡邏時,發現中國研修生羅成等兩人形跡可疑,欲進行詢問。羅成等人逃跑,逃跑過程中羅成舉起道邊石燈籠頂扔向平成學,平成學見此向羅成開槍並擊中腹部,致其死亡。2007年8月死者妻子張琴赴日本提起訴訟,要求□木縣政府賠償5000萬日元。宇都宮地方法院2009年4月23日做出一審判決,駁回了原告的賠償訴求。羅成家屬繼續向東京高級法院提出上訴。
日本律師一瀨敬一郎免費為死者親屬擔當訴訟代理。羅成家屬認為平成學開槍防衛過當,並以此為由向宇都宮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木縣政府賠償5000萬日元。
4月28日,東京高等法院推翻了宇都宮地方法院的一審判決結果,裁定□木縣向原告家屬支付約1000萬日元的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