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貸款新規實施 專家幫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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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4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甄秀欣加拿大蒙特利爾報導】加拿大財政部為控制加國人貸款消費的行為,在1月份宣布的第3項緊縮貸款政策措施於4月18日已開始實行。具體的影響有哪些,下面請看專家的解釋。
  
加財長范赫提宣布,在3月18日起,把首付(down payment)低於20%的房屋借貸的最長借貸期限(amortization)從以前的35年減至30年。另外,轉按揭貸款(mortgage refinancing,即按揭貸款再融資)的最大貸款量從以前房屋價值的90%降為85%。
  
蒙特利爾資深房地產和按揭經紀人費南德斯(Tony Fernandes)解說,新規以3月18日獲得正式批准按揭合同為界限,銀行將承諾給予在這之前已經正式獲批的最高90%的按揭貸款金額和最長35年的還貸期。不過,到3月18日為止還沒有房產購買合同的貸款評估(pre-approvals),在日後得到批准的時候是將受到新規限制的。
  
如果借款人將已有的、超過30年還貸期的按揭貸款轉到別家貸款機構,這筆按揭貸款還將以原先合同的規定及條件為準。但是要求向銀行再融資貸款或者轉到別家銀行後要求增加貸款金額,則這筆貸款也將受到85%的最高額和30年的最長還貸期限制。
  
新規實行後,會對買房人帶來甚麼樣的影響?舉例來說,按照加國轉售房去年年底的平均售價344,551元計算,如果以5年期貸款利率4%計算,5%的首付為17,227元,35年的還貸期月付為1,441元。但新規實行後,30年的還貸期月付便提高到了1,555元。這意味著買房人能承受的房屋價值相應減小。
  
聯邦政府房貸保險政策的第3項新措將在4月18日開始實行,屆時聯邦將取消對房屋擔保信用的保險。不過現存的房屋擔保信用額度並不會受到新規的影響。對此費南德斯認為,從理論上看,由於失去房產的保障,銀行將對消費者申請新貸款額度的利息推高,可能對客戶的資格要求更加嚴格。
  
費南德斯表示,新規的實行可能會對確實資金的首次置業者和利用房產再貸款的人士打擊最大。房市需求將會因此受到輕微影響,不過這也將使央行得到更多的時間來決定下次升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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