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4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辛玲香港報導)中信泰富申請禁止警方查閱涉嫌虛假陳述及串謀詐騙罪行的文件,3月18日被香港高等法院駁回後,4月1日再次提出上訴申請。有中信泰富小股東批評該集團一再掩蓋上層的不法行為,令小股東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中信泰富小股東關注組4月14日召開記者會,質疑公司管理層動用龐大資金採取法律行動,阻撓警方查閱相關文件,是為了掩蓋公司高層的違法行為。小股東們不滿中信泰富集團的內部調查至今未果,指責管理層處理事件不透明,令小股東利益受損。
中信表示,希望推翻法官韋毅志上月18日批准警方查閱6份受法律專業特權保護的文件的裁決,並指中信早已成立特別委員會調查事件,認為至今未有證據顯示公司有人做假。
中信2008年10月20日公布炒賣投資產品大虧損,但公司實於9月7日已知悉事件。中信後來交出6份會議紀錄及法律意見文件讓證監會調查,警方欲索取文件用於調查,卻遭中信反對。
高院法官韋毅志裁定,知悉和披露巨額虧損相隔6週,其間中信泰富曾在旗下大昌行的通告中,發出公司「無重大不利變動」的聲明,從表證推論,中信有所隱瞞,證據反映事件涉及串謀詐騙或公司董事作出的虛假陳述罪行,欲以此向銀行借貸巨款,解救大虧蝕引致的燃眉之急。
中信泰富原名為泰富發展(集團)有限公司,1990年中國國際信託投資(香港集團)有限公司購入49%股權,並於1991年易名為中信泰富有限公司,其最終控股公司為中國中信集團公司。2008年10月,集團進行槓桿式外匯買賣,造成155億港元(19.94億美元)的巨大虧損,事件涉及原總裁榮智健的女兒榮明方。被稱為中國十大太子黨之一的榮智健於2009年4月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