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4月14日訊】前不久再次進入人們視野的郴州前紀委書記曾錦春在他的獄中自述中引人注意的多處提到官員監督問題。作為過來人,他承認,除了輿論監督,「其他監督流於形式,沒有威懾作用」。
然而,輿論監督是需要條件的。據南都文章《且聽曾錦春談破解監督困境》披露,曾錦春任紀委書記期間,時任市委宣傳部長有專門針對媒體的「三不准」:不准給外來媒體提供新聞線索;不准接待外來媒體記者;不准與外來媒體記者串聯、合作等。不僅如此,還憑藉掌控的「輿論生死大權」在第一時間對礦難進行封鎖。
重重禁令和障礙,絕不止在郴州,它就構成我國每個真正媒體人所置身的處境。當權力可以任意封殺、控制甚至懲處輿論,記者很難獲知信息,為獲取信息,要冒很大風險、付很大代價。記者被跨省、拍照公民被打被搶,早已不新鮮。對記者的封鎖實質上是對公眾的封鎖,這種手段,可以在很多問題上使輿論缺位或者輿論延遲,事實上把輿論監督遏制在未起之時。
即使媒體可以順利曝光所捕捉的問題,形成可觀的輿論,但輿論監督要發揮應有作用,也還需要制度支持。否則,即使引起輿情滔滔,沒有嚴格的、不因人而異的問責制度跟進——借用近日頗為流行的一個句式:「制度不向權和錢彎曲」——,照樣可以無視輿論,我行我素。因瀆職失職、不良行徑曝光而被推到輿論風口浪尖的人穩坐官位甚至繼續高昇。稍早些時間,因三聚氰胺奶粉事件辭職不到一年的前質檢總局局長高調復出,輿論的強烈反彈絲毫不影響其任用,儘管受影響孩子高達3000萬,這在任何國家,都是不可承受之痛。最新一例,是周森鋒又要升了,按日前湖北省委組織部公告中的提法,對他「擬交流提拔任職」。
2009年,這位湖北「最年輕市長」因抄襲門、打傘門深陷輿論漩渦。快兩年過去了,周森鋒本人對抄襲質疑以及下鄉視察安然享受他人打傘,均沒有對公眾作任何表示。而根據已披露情況,論文涉嫌抄襲的事,他很難自辯;那張安然享受他人打傘的照片也透露出這位年輕官員身上,現代平等精神闕如,中國官場病卻附體不輕。然而,不良行為尚未被追究,風頭過後,組織就要提拔他了。這件事向全社會傳遞出一個強烈信息:官員不良行為無須給民眾交待;官員的陞遷沉浮是組織考慮的事,可以不必在乎輿論。
輿論監督的實質是公眾對權力的監督,對輿論的蔑視透露的是權力對公眾的傲慢。在權力來源不歸位,官員對民眾缺乏敬畏的情況下,輿論監督有作用,但作用很有限。事情披露後引起的輿論波瀾的確會使涉事官員一時陷於難堪和不自在,但會不會受到追究,不取決於輿情,也不一定取決於涉事性質,而取決於民眾搞不懂的標準或組織考量。誠然,不乏官員因輿論曝光而下台、下獄的事例,這些事例給人輿論很有力的印象。但背後有什麼因緣巧合,在任用標準不透明的情況下,公眾並不清楚,因而也無法對輿論的作用抱有合理預期。拿周森鋒來說,抄襲意味著誠信有虧,無論官場現狀怎樣,起碼理論上有這類行徑就不宜為官,可是,縱使媒體曝光把他推到輿論浪尖,卻絲毫不影響他仕途得意。而德國不久前發生的防長抄襲門,有完全不同的結果。前途無量、最有望問鼎總理的德國防長,媒體爆出他博士論文涉嫌抄襲,他本人很快就向公眾作出說明和道歉,但輿論不依不饒,窮追不捨,儘管默克爾出面力挺,他最終還是不得不辭職,他的政治生涯也就此終結。兩個抄襲門都引起輿論軒然大波,但民眾在國家的不同政治地位決定了輿論力量的大小,結果截然相反,也就不奇怪了。
可見,輿論監督,既需要媒體自由度作為保證,更需要有人民在國家政治生活中合乎國家主人身份的地位為後盾。這個身份,就跟權力的關係而言,人民是權力當終極來源或者說終極授權者,而這是需要通過制度安排來保證和實現的。即,要制度性的把官員選撥、陞遷沉浮置於陽光下,民眾在這整個過程不是看客,而是能啟動問責、罷免程序,對官員去留有最終決定權。舍此,輿論的監督作用只能差強人意。
2011-4-12
──原載於南都(刊發時有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