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2日訊】(美國之音報導) 中國著名藝術家艾未未的姐姐高閣反駁中國外交部稱艾未未是犯罪嫌疑人的說法。艾未未已經強迫失蹤近10天,但中國當局至今沒有通知家人他的下落。 人權活動人士稱,艾未未被失蹤、被指控涉嫌經濟犯罪是中國政府迫害本國國民的又一鐵證。
外交部發言人:中國不高興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針對國際間就艾未未被失蹤一事做出的反應,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在4月12日(星期二)的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了中國的“不高興”。洪磊說:“中國人民很疑惑,為何一些國家的人會把一個涉嫌犯罪的人當作英雄。”
這位外交部發言人曾經在4月7日說,艾未未涉嫌經濟犯罪,正在接受公安機關的依法調查。然而,國際社會並沒有接受艾未未涉嫌犯有經濟罪的說法,繼續呼籲中國政府釋放艾未未。
無法律程序,艾未未被定犯罪嫌疑人
艾未未的姐姐高閣星期二對美國之音說,中國政府把艾未未定成犯罪嫌疑人,並把艾未未跟英雄對立起來的作法非常令人氣憤。
她說:“既然他是嫌疑人,他就有兩種可能。即便他是無罪,也被定罪,這是另說著。就算是給他定罪,那麼今天他還是屬於無罪。不說未未他有沒有罪,他還是嫌疑人的時候把英雄和犯罪對抗起來,我覺得,作為一個國家的發言人,他能說出這樣沒有水平的話,我們不想聽了。”
自從艾未未4月3日在北京機場被帶走,至今音信全無。高閣說,家人去了艾未未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警察告訴他們,完全不知道此事。之後派出所又告知家人,上級東城區公安分局也不知道此事。高閣說,家人不清楚艾未未到底是被北京公安局帶走,還是被國家安全局帶走。
高閣說,家裏人至今沒有從政府那裏得到過有關艾未未下落的隻言片語,而這個政府卻號稱在按照法律程序辦事:“先不要說未未是英雄,還是不是英雄,一個號稱法制的國家完全不按法律辦事,我們就只有表示沉默。”
是英雄還是罪犯,公道自在人心
人權活動人士邵江說,艾未未是不是英雄,是不是會名垂青史,由不得政府說了算:“民間社會真正認同的英雄是甚麼樣的人呢?現在公民意識越來越強,他們認同的英雄是:你去努力實踐這些公民的權利,努力為那些受迫害的人去呼籲,而艾未未恰恰是這樣一個人。”
此外,這位人權活動人士表示,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無權代表中國人民去表達他是疑惑還是不高興:“他有甚麼資格代表中國人民來疑惑?他也沒有做民意調查。外交部發言人只是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的意見去發言,而不是按照中國人民的。本身這個中國政府的合法性從1949年以來一直是個問題。本身共產黨就是個非法組織,按照自己的法律,他們也沒有登記的。”
艾未未被失蹤凸顯中國人權惡化
艾未未是斐聲海內外的著名藝術家,2010年名列世界藝術影響力排行榜第13位。他的被失蹤激起國際間對中國人權最近發展趨勢的極大關注。
聯合國人權小組“強迫或非自願失蹤問題工作組”日前發表聲明說,即使是短期的秘密拘留都可以算是強迫失蹤,在國際法下都構成犯罪。美國國務卿希拉里.克林頓也批評中國人權記錄倒退,呼籲中國政府釋放中國藝術家艾未未,稱“這類拘禁與法治背道而馳”。
邵江:艾未未僅在行使其基本人權
人權活動人士邵江說,正是因為艾未未沒有犯法,僅僅在行使中國政府已經簽署的各項國際人權公約所賦予的基本權利,因而獲得國際間如此廣泛的支持。
他說:“艾未未所行使的就是根據聯合國人權宣言、根據公民政治權利和經濟權利的兩個公約,實際上艾未未行使的正是這兩個公約保證的權利,按照這個標準,艾未未是非常好的公民。這跟高智盛案是一樣的,你沒有任何根據國際法、根據國際標準的一個程序逮捕艾未未,完全是62年來隨意迫害中國人民的又一鐵證。”
岳路平的糾結:被濫用的名字
自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表示公安機關正在調查艾未未經濟犯罪問題後,海內外中文網上出現艾未未涉嫌抄襲他人作品的帖子,稱艾未未多年前抄襲了西安美術學院講師岳路平的作品“童話”。
然而,岳路平4月11日發文駁回有關指稱,要求“新華社別濫用我的名字”。岳路平說,香港的微博好友一大早就提醒他,新華社近日用英文發表了一篇文章,把多年前“艾未未涉嫌抄襲岳路平作品”事件裝進了仍然懸而未決的“艾未未被拘押”事件中,進行評論。之後,香港和海外多家媒體用中文轉載。
新華社加入抹黑行動?
岳路平在文中說,上網一搜,果然舖天蓋地。他說,面對所謂“艾未未抄襲事件時,我意識到我的名字在某種程度上是“失控”的”。岳路平表示,新華社把他的“涉嫌被抄襲事件”混編進入對艾未未的批評隊伍中,“稍微有失風度”。他還說:“新華社畢竟代表一個大國的聲音,茲事體大,應該特別注意具有前瞻性的分寸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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