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立法院再挺綠色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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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4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楊婕美國聖地亞哥報導)加州立法院日前通過一項立法提案,在2020年前所有能源供應商提供的能源中必須有三分之一來自再生性能源,如風力和太陽能發電等。

該項立法案由加州參議員喬.史密田(Joe Simitian)提出,上月在參議院以26比11通過後,3月29日在眾議以55比19投票通過。目前已被送往州長辦公室。

在一項聲明中,史密田表示,該立法保護環境,為再生能源供應商提供了投資的機會,同時也為加州開創了更多的就業機會。

反對此提案者認為使用高成本的再生能源,將損害商家利益,使他們成本提高,失去競爭性,最後不得不離開加州,而使加州經濟受損。

在2009的一項評估中,加州公共設施委員會報告開發再生能源將花費數百億美元,使全州電費平均增長7.1%。

目前加州已經要求大的能源供應商必須在2010前達到20%能源來自再生性能源。這項立如果被州長簽署通過,將使加州成為使用再生性能源的先鋒。

這是史密田第三次努力提出此案。在此之前,由於擔心成本太高,前州長施瓦辛格在2009年否決了史密田的類似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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