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則42 標明你的論證──準備好讓聽眾跟著你走了嗎?
讀者可以有所選擇地採納一個論證。他們可以停下來思考、折返,或是決定完全丟下它,往前繼續看其他部分。
你的聽眾無法做任何事,你替每個人定下了步調。
所以,要考慮周到。整體而言,口頭論證需要提供比書寫論證更多的「路標」和複誦。
一開場,你可能需要更完整地替論證做摘要,接著你需要比較常回頭參照摘要,或是「法則36」所謂的「道路地圖」。
針對你的摘要,使用像是「這裡是我的基本論點」這樣的標籤。隨著論證推展,針對你的前提,說類似以下的話:「我們現在來到了我論證的第二個(第三個、第四個等等)基本前提……。」
結束的時候,再做一次摘要。稍做停留以便標示出重要的轉折,並且讓人有時間思考。
我在大學的辯論訓練中,被教導要直接一字不差地複誦我的關鍵主張——這沒有錯,直接一字不差地複誦我的關鍵主張——主要是因為聽者正在寫下來。
有時候,我身為教師還是會這麼做:這顯示你知道聽眾正在費力傾聽,而且他們可能想要(也需要)標明關鍵論點。
在其他場合,這可能會有點怪異。即使你不是逐字地重複關鍵論點,至少以某種方式把它們標明出來,並且清楚表明你——為什麼——正在這麼做。
在重要的轉折處,要特別注意你的聽眾。環視全場,確定你的多數聽眾都準備好跟著你走。
你會有更好的溝通效果,並且向你的聽眾展現你真正關心他們聽到、而且理解了你正在說的事情。@(待續)
摘編自 《學會思考,你贏定了!:45個讓你站穩立場的論證法則》 所以文化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