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促政府草擬垃圾收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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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3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關式明香港報道)政府計劃於石鼓洲興建焚化爐。香港地球之友批評,環境保護署成立20以年來,沒有做好推行減廢措施,在減廢上「講多過做」,浪費公帑。團體指,環境局局長邱騰華曾提出源頭減少廢物措施,現在興建焚化爐是大倒退的做法;不推行減廢措施,當局需多付處理廢物成本達28億元。

今年初,環境局局長邱騰華曾提出,解決垃圾問題要多管齊下,但至今仍未見行動,被批評「口惠而不實」。香港地球之友高級環境事務主任區詠芷表示,無法接受政府只推銷焚化作為主要廢物管理策略,擔憂焚化爐只會愈建愈多。

區詠芷表示,減少廢物的法例政策,在很多大城市已有成果,政府應作借鑒。「2005年,前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曾提出1籃子減廢措施,無奈邱騰華上任以來沒有跟進,他說建了焚化爐就可以一勞永逸。」

減廢每年可節省7億

政府1996年推動源頭減廢報告,提及在各項處理廢物成本中,「減少廢物」成本最輕,每噸成本150元;相反,政府大力推銷的焚化設施最貴,每噸要770元。2002年審計署的報告更指,若當局落實1998年的減少廢物計劃,由2007年起,估計的管理廢物成本每年可節省7億元。即由2007年至2010年,減少廢物,至少使公帑能節省28億元,足夠46,550個4人綜援家庭,領取標準1個月的額外補助金。

邱騰華未有兌現早年訂下每年減少製造廢物量1%的目標,區詠芷批評當局失職:「他在具體的政策上,除推出第一階段的膠袋收費外,垃圾收費、堆填區廢物禁令、包裝物料、飲品容器及電器及電子設備等生產者責任法規,全部未有落實推出。」

促提交垃圾收費具體方案

區詠芷對政府減廢措施提出有3項要求:「在2012年曾蔭權任期屆滿之前,政府必須有具體的按垃圾收費條例草案呈上立法會;另外,電子產物費物生產者責任制需在2012通過;同時提出飲品容器或包裝廢物生產者責任制的相關條例草案。」

區詠芷又呼籲市民做好本份,在未有垃圾收費之前,先實行家居廢物源頭分類。她強調,香港廢物量過去30年已增長6倍,市民行出這一步很重要。雖然現時有八成的住宅物業有分類回收桶,但據調查指,其中只有兩成人實行家居分類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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