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西安高新區拆遷辦深夜強拆我家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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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3月07日訊】我和我丈夫年輕時抱養了一個女孩兒,取名叫蘭敏,此後我們又生了一個孩子。1996年我們把蘭敏過繼給我丈夫的弟弟,我丈夫的弟弟沒有孩子。2000年我丈夫的弟弟病逝,他的財產包括房產自然由蘭敏繼承,蘭敏過繼給我丈夫的弟弟以及蘭敏繼承我丈夫弟弟的遺產都辦理過法律公證,我丈夫的弟弟也留過遺囑。2006年11月20日,雁塔區人民政府和西安市國土資源局雁塔分局給蘭敏頒發了土地(莊基地)使用證,使用權面積為206.12平方米。2004年我與丈夫離婚,我們離婚前的住房歸了男方,我就搬到蘭敏家住。

2008年,西安高新區征了我們村的地,要在我們村的地面上建商品樓,把全部村民的住房拆除,另劃分一塊地,給每戶分360平方米的莊基地,由村民自行建新房,可單單不給蘭敏分新莊基地,村支書陳積慧說的理由是:「女娃沒有繼承權。」男女平等,怎麼能說「女娃沒有繼承權」呢?我和蘭敏據理要求給我們劃分新莊基地,拒不簽拆遷協議,拒不搬家。


高新區拆遷辦指使三十多個暴徒強行拆毀房子,房內一切物品全被砸埋在廢墟裡。(被害人提供)


高新區拆遷辦指使三十多個暴徒強行拆毀房子,房內一切物品全被砸埋在廢墟裡。(被害人提供)


在多次恐嚇威脅後,2008年12月15日零時,高新區拆遷辦指使三十多個暴徒,手持刀棍斧頭等兇器闖進蘭敏家,當時蘭敏在西北農林科技大學上學,住在學校,房子裡只住我一個人,他們把我從床上拉下來,連推帶拉拖到門外三十多米遠的地方,奪走我的手機,圍抓著我不讓我靠近房院,強行拆毀了我們的房子。我的胳膊和腿骨折,房內一切物品全被砸埋在廢墟裡,蘭敏存放的1800元學費也找不到了。當時有村民為我報了警,約在凌晨4點左右,丈八溝派出所警察到了現場,暴徒們已離開現場,警察把我帶到派出所做了案情筆錄,至今沒有進一步偵破查處的消息,派出所只是反覆答覆我的詢問說:「現仍在進一步偵查中。」

整整一個冬天,我在廢墟上搭了一個棚子住在裡面,靠撿拾廢品過活。後來這個棚子也被拆遷辦拆了,我在附近又搭了個棚子,邊拾廢品賣維生邊上訪討公道,從高新區、雁塔區到西安市、陝西省政府,風裡雨裡,冬天夏天,上訪不知有多少回,過著難民一樣的生活。

後來高新區拆遷辦答應在高層樓裡給我們安置170平米的房子,我和蘭敏不同意,我們要求公正平等,要求與其他村民一樣的待遇,要求給蘭敏劃分一戶一宅360平米的宅基地。我們的要求過分嗎?

西安市雁塔區丈八街道辦事處鋪尚村村民 楊春梅

201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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