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價格操控 信用卡公司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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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3月31日訊】 維薩信用卡公司、萬事達信用卡公司和加國10家大銀行日前被指涉嫌操縱信用卡交易費用,一項集體訴訟已提交卑省高等法院,原告要求的賠償金額達數十億元。
  
擬議中的集體訴訟的首席原告是瑪麗-沃森(Mary Watson),她自1990年在溫哥華經營一家傢俱店。 該訴訟指控商家被迫在接受每一位客戶使用Visa或Master卡付款時,需要向銀行繳納交易費用,包括優質卡(premium card) ,而優質卡的交易費用更高。而商家不得在客人使用優質卡付款時,向客戶收取額外的費用。
  
據CBC報導,麥克馬斯特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Ward Branch 稱:「該訴訟稱,商家被迫提高商品價格,以支付優質信用卡的交易費用。」
  
「我們的研究表明,2009年加拿大商家支付了約50億元的交易費,該系統對加拿大商家、消費者和整個加拿大經濟都不利。」
  
該訴訟案指信用卡公司和銀行「涉嫌非法從商家收取費用」,並要求信用卡公司和銀行償還那些已收取的交易費。信用卡公司對每筆交易額收取1.5%至3%的手續費,如果消費者購買500元的商品,商家需至少支付15元的銀行費用。
  
由於是集體訴訟案,以上指控尚在等待法庭證實。萬事達信用卡公司表示,將為公司辯護。
  
而加拿大銀行家協會說,這是信用卡公司,而不是銀行制定的規則,銀行並沒有控制這類規則。
  
去年年底,加拿大競爭局(Competition Bureau of Canada)向審理委員會(Tribunal)提出申請,要求兩大信用卡公司降低向商戶徵收的高昂手續費。
  
競爭局指稱,萬事達卡和Visa卡向商戶收取額外的1.5%至3%手續費是偏高,而不少商戶是把該項隱藏性收費,轉嫁給消費者,而當消費者改用其他方式付款時,商戶卻不會調低商品或服務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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