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無立法管制光污染時間表

人氣 77
標籤: ,

【大紀元2011年03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梁路思香港報道)政府建議推出作業指引應對光污染問題,鼓勵業界在晚上關掉沒必要的廣告燈箱。對於長遠是否立法,政府將成立專責小組訂立標準,現時並沒有立法時間表。有議員就不滿政府拖延立法,認爲立法越快越好。

環保署在本港六處地點進行光污染評估,發現旺角及銅鑼灣等商住地區,有光滋擾的問題。政府建議短期內以自願形式推出為期3年的《戶外燈光裝置業界良好作業指引》,建議私人機構在深夜11時後或營業時間後,關掉戶外沒必要的燈光裝置,又可利用自動控制設施,控制燈光使用,並建議面向住戶位置,要避免使用閃爍或動感效果的影視幕牆。

政府計劃在今年第二季,成立由非官方人士擔任主席的專責小組,明年初就指引提交建議,小組會用1年時間討論,不排除會立法規管光污染。

議員環團不滿拖延立法

不過,多名議員對政府未能盡快立法規管光污染,表示失望。公民黨議員陳淑莊擔憂,政府建議的資源性指引期長達3年,之後還要再作檢討,才考慮是否立法:「左3年,右3年,3年又3年,不知要等到何時才能立法。」

民主黨議員甘乃威表示,政府早前在施政報告中指明,會就光污染研究立法,現在又改口為不排除立法,證明當局在處理有關問題上「雷聲大,雨點小」。公民黨議員余若薇亦指出,從政府就光污染計劃推出的指引擬稿顯示,當局在管理光污染上沒有準則,令指引失去「牙力」,建議當局以發牌方式規管光污染問題。

環境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蔡敏儀就重申,現時仍有不少問題尚待解決,例如:如何攤分不同光源的責任問題等,因此現時未能交代立法時間表。她指,香港商住活動密集,和外國環境不同,只量度戶外光度來規管光污染似乎不適用,因此要先行討論,不可以貿然立法。而政府亦會帶頭在晚上11時或之前,關掉裝飾裝置,亦會成立專責小組,就未來路向提供意見。

環保組織地球之友歡迎政府完成光污染顧問報告,但就批評政府在立法問題上不斷拖延,欠缺承擔。而政府建議指引的最大不足之處,是欠缺強制性,污染者大可以愛理不理。地球之友指出,現時光污染的投訴越來越多,有關討論才剛剛開始,但以政府在停車熄匙立法一拖10年的進度,相信光污染的立法還是遙遙無期。

相關新聞
香港環保團體指香港燈光污染嚴重
港發展局擬海濱設餐飲等商業設施
港錄得首宗猴疱疹病毒感染
港運物局稱T4幹路刻不容緩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
評論